南京夫妻地铁喝饮料被处罚,小题大做?
导语:去年7月1日,《南京轨道交通管理条例》正式实施,新条例增加了禁止在列车内饮食等规定。此后,乘客在地铁上吃东西的现象大大减少了。但近日,一条关于一对夫妻在南京地铁车厢内喝饮料被处罚的消息在微博上引发讨论。对此,南京地铁方面曾表示,在车厢内喝水是否会被处罚,要根据现场情况界定。 南京夫妻地铁喝饮料被罚 引地铁“禁食”争议 近日,在南京地铁1号线上,有一对年轻夫妻坐在座位上,正在津津有味地喝着饮料。此时,巡查的南京市地铁交通设施保护办公室(以下简称地保办)执法人员,正好走到这对夫妻身边。地铁车厢内禁止饮食,执法人员现场向他们开出了一张警告的罚单。这对夫妻也非常配合,在执法人员的帮助下学习了《南京轨道交通管理条例》上的相关内容。之后,南京市公安局地铁分局政工办副主任施大江将这条消息发上微博,并提醒乘客:地铁内不仅“禁食”,而且还“禁饮”。 不过,这件事情却引起网友的讨论。“地铁上‘禁饮’,难道连口水都不能喝吗?”不少网友觉得,地铁车厢吃东西有异味,“禁食”可以理解,但是“禁饮”就有些说不通了。“地铁线路很长,有时候在地铁上一坐就是半个多小时,口渴了怎么办?” 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其实去年7月份《条例》实施时,关于地铁车厢内是否能喝水,就曾发生过争议。当时地保办的相关执法人员表示,车厢内禁止饮食是包括喝水的,他建议市民下车以后再喝水,如果是身体不适吃药喝水或者婴儿喝水,会酌情处理。 地铁喝饮料被处罚,该不该? 地铁“禁饮”须有“铁”的姿态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一些城市有了地铁之后,随之也辅以了要求人人遵守的乘坐规则。譬如有的地方规定了地铁“禁食”,人们起初或有不适,但渐渐也就养成了习惯。这方面,南京地铁便是一个现成的例子。然而,一年多后,对乘坐地铁的“禁食”争论,何以又变成了“禁饮”热议?我看原因在于,地铁管理部门从一开始就缺乏一种“铁”的姿态。换言之,针对地铁“禁饮”的实施,或是首鼠两端,或显怀柔过度,于是便给外界留下了一条“可罚可不罚”的尴尬尾巴。 事实确也如此。尽管南京地铁的“禁饮”与“禁食”是一并实施的,但其管理部门也曾表示,在车厢内喝水是否会被处罚,要根据现场情况界定。这种现场界定的“特殊情况”包括了,“如果是身体不适吃药喝水或者婴儿喝水,会酌情处理”云云。而正因为有了这种“网开一面”的例外管控,其结果往往会被解读成不必“禁饮”的鲜活参照。 “管理洁癖”也是一种病 吃饭和喝水,其实是两个概念。吃饭会飘散出异味,会影响到其他人。而喝水则没有异味,白开水有什么味道?即使是饮料,也是没有难闻异味的。很显然,从喝水的味道来说,其并没有吃饭带来的难闻气味,既然没有难闻的气味,就不应该被禁止。 而且,监管部门还需要考虑一个现实问题。目前的城市越来越大,地铁行驶的范围也越来越大,在大城市上班,基本上会是半小时以上的路程。如果都是半小时以上的路程,应该说还是可以忍受口渴的感觉的。问题是,很多人上班的路程要远远超越半个小时,有的甚至会是1个小时,1个半小时。在这种情况下,这样口渴的感觉就会是一种忍耐极限了。 更需要考虑的是,一些老年人患有心脏病,会随身携带救心丸应付突发情况,不允许喝水如何吃药?有人会以喝水如果洒落车厢容易滑倒人的理由反对。这也是需要考虑的事情,不过这完全可以依靠引导来实现,而不应成为不能喝水的理由。 保持地铁良好秩序是需要的。但是管理不能患上洁癖症,洁癖症也是一种病。 应找个权益平衡点 喝水或者喝饮料,与吃饭、吃面条、吃休闲食品等有很大的不同,前者属补充体内水分的刚需,且大多采取瓶装及袋装等包装方式,造成抛洒、遗漏的情形可谓少之又少。特别是饮料并非像某些食品那般气味浓烈及有碍观瞻等,无论如何也够不上“一刀切”被禁的程度。 另外,南京地铁禁饮,建议乘客下车再喝水,也属于一种隐性侵权——以维护公共权益为名,行侵犯乘客个人权益之实。试想,对那些乘坐地铁可能长达一两个小时的乘客而言,碰上口渴,不允许喝水就是典型的强人所难。 可见,地铁“禁食令”应科学设置执法边界,在个人权益与公共权益之间找到一个平衡点。如果仅仅依靠一刀切式的禁食令,恐怕效果会欠理想,甚至适得其反。笔者认为,在禁饮方面堵不如疏。这就要求,除了加强与提升乘客自身的道德约束外,更应让乘客提高对公共利益与公共环境的认识与认同,自觉养成在地铁车厢里不吃食、不随意喝饮料的好习惯,再辅以地铁管理方的温馨提醒、合理规范及严格处罚,方能产生出“1+1>2”的神奇效果。 《条例》执行之外还需要接地气的温情 当道德无法自律的时刻,总需要制度的约束来补位,对于地铁饮食亦是此理。图一己方便损公共利益会招致社会唾弃,但唯“禁”管理不接地气同样不得民心。对南京地铁车厢“禁饮”而言,恐非简单地一禁即可了事,一方面,管理部门需视“危害性”来为地铁车厢内喝饮料行为定位,乘客自己渴了喝口饮料不抛不洒,既解己之渴亦不扰他人,更无伤公共秩序,显然不在被禁的行列,岂有不可为的道理?另一方面,对于车厢内喝饮料查实有损乘车秩序或污染车内环境等行为的,理应进行警告或罚款,及时制止。 总之,千万不能用高高在上的华丽制度来管理朴实无华的吃喝行为,说到底,还是要拿出些接地气的具体举措,少一些行政化的强硬,多一些人性化的温情。 (据新民网、光明网、长沙晚报、中国江西网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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