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广普通话不必过度排斥方言
公务员讲普通话也应该分场合 记得当年师范毕业回乡教书,给学生上课都是用普通话。在省城的大学里熏陶了四年,自认普通话说得不错。某次课下听取学生的意见,发现同学们提的最多的一条居然是“老师,上课最好别说普通话了”。在家乡纯方言的环境里,会说家乡话却说普通话,会让对方难以接受。 基层公务员在工作时说普通话,会不会也遇到类似的情形?非常有可能。面对本乡本土的群众前来办事,乡镇干部一口流利的普通话可能不但拉近不了和群众的距离,还很可能让办事群众产生距离感甚至反感。如果碰上隔壁那位看着自己长大的二大爷,挨一顿臭骂也说不定。 显然,公职人员即使会讲普通话,也应该分场合、分情况使用。人类语言最主要的作用是进行交流与沟通,说什么样的语言也应该以方便交流与沟通为第一原则。就像有些工作岗位需要英语达到一定的水平,但如果和国内同事也讲英语,说得再标准也不招人待见。相反,一些外国政要来中国,却都爱秀两句我们的“方言”,用汉语说一两句并不标准的“你好”或“谢谢”,以显示自己的友好和亲善。同理,在说惯、听惯了方言的基层,要求每位公职人员都非得说普通话没有必要。就算是外地交流来的官员,入乡随俗学几句当地的方言反而更容易和群众打成一片。只要有利于工作、更容易和群众沟通,讲群众最喜欢听、最听得懂的语言,远比讲最标准的普通话更符合实际。 普通话作为国家法定的全国通用语言,公务员、教师等行业当然应该掌握。有关部门要求他们的普通话要达到一定的水平,这没有错。但在实际工作中,我们不能做出硬性规定,要求他们必须时刻用普通话。如果因为语言的选择影响了工作,虽然貌似严格执行了国家语言文字法的规定,但实际上是在刻舟求剑。 无论你英语过了多少级,也应该见外国人说英语、见中国人说汉语。公务员在掌握一定水平的普通话的基础上,是否讲方言应根据不同场合进行选择。面对外地客人或未知身份服务对象的时候说普通话,对听惯了本地方言的群众说方言,让沟通变得更顺畅、更让对方容易接受,这才是实事求是的做法。(刘昌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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