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个人信用治闯红灯,“走好”是关键
连日来,一场针对行人和非机动车闯红灯行为的大规模运动式治理,在深圳轰轰烈烈展开。8月25日,深圳市交警局相关负责人向《法制日报》记者透露,该局正在与多家征信机构联合建立深圳交通参与者征信体系,意将交通违法与个人信用贷款、买房等挂钩,以此遏制行人闯红灯等交通违法行为。(8月30日《法制日报》) 闯红灯已然成为当前城市交通的一个顽疾,即便在深圳这样一个较为发达的城市也不例外。深圳近期出台的将闯红灯与个人信用挂钩来治理闯红灯行为,究竟能起到多大作用,或者说是该怎样形成系统的治理架构,还要有待时间和实践来检验。但不管如何,根治闯红灯,是这一政策的初心,确实应该得到鼓励。 这些年来,各个城市围绕闯红灯,可谓动足了脑筋。有设立交通协管员的,有拉线绳的,有建推拉门的,来有给闯红灯“戴绿帽子”的,林林种种,不一而足。可能各个方法都会起到一些作用,但要谈及能否根治,仍然不能乐观。 人们闯红灯的现实理由,有许多种,有的确实是交通设置存在缺陷,导致行人出行不便利而闯红灯;有的存在管理混乱;有的则是行人图个人“不当便利”而闯红灯。所以,针对各种闯红灯行为,也应该或反思加以改进,或加大闯红灯惩治力度,一昧只盯着闯红灯者,显然是打偏了板子,也有忽略管理者责任之嫌。 当然,既然是要根治闯红灯,就必须要正视将闯红灯与个人信用挂钩这个“利益较量”。一旦涉及个人利益的取舍,人们的行为就会变得谨慎而三思而行。所以,将闯红灯与个人信用挂钩来根治闯红灯,不失为一个“用利益博弈利益”,“以己之矛治己之盾”的方法,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引起行人的重视。 但是,在将个人信用与闯红灯相挂钩来根治闯红灯这个问题上,依然需要多层次多节点的来思考。这个政策的具体执行标准是怎样的,由谁来监督执行,有没有“特赦与例外”情节,都需要一个公开规范的制度来规范。在深圳推行个人信用与闯红灯相挂钩之前,有的城市也在不同程度地推动着个人信用和个人行为的结合问题,但在实行当中,仍然面临着执行难、落实难、标准模糊不清等问题。而且,个人信用是一个“新生儿”,如何征信,如何与闯红灯相挂钩,在这一点上,深圳将闯红灯与个人信用相挂钩,应该吸取前车之鉴,以便既根治闯红灯顽疾,又切实利用好个人信用这把双刃剑。 任何人的行为,都是以利益维护为导向的。闯红灯,在某种程度上来说,也是个人对利益的一种取舍。当将个人信用与闯红灯相挂钩,必然涉及到个人的利益,涉及到管理部门管理行为是否规范以及公众整体利益上来。这都需要深圳方面,在闯红灯与个人信用挂钩的探索中,能够秉持于事简便、于法周严的原则,建立完善惩处机制,使个人信用发挥应有震慑作用,但又避免个人信用被滥用,引导行人不闯红灯。(张立) |
关键词:个人信用,闯红灯,交通违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