诊疗床坍塌怪患者太“胖”是推卸吗
原本打算在2014年要孩子的张女士去医院进行检查,但不料在就诊时诊疗床坍塌,造成她身体多处受伤。因住院治疗一年,张女士不仅工作丢了,要孩子的计划也被拖延。为此,张女士将昌平中西医结合医院告上法庭,索赔14万余元。(8-24《京华时报》) 医生的神圣在于够给病患者减轻痛苦,将死亡线上的病人拉回来,还病人一副健康的身体,也正因为这样,我们将医生称为“白衣天使”。所以,患者到医院就医,医院是有责任向病患者提供优质的就医条件的,如果因为医疗器械出现问题导致病患者受伤,医院理应负责。 新闻中的医院方面安排张女士住院进行治疗,并垫付了全部医疗费,不能说毫无担当,但是医院认为事故的发生是因为张女士体型较胖,向后挪动身体时带动诊疗床挂钩脱落或松动,才导致诊疗床坍塌,这个理由找的实在让人难以接受。 做为救死扶伤的医院,遇上胖子再正常不过,如果医疗床连一个胖子都无法承载,请问病患者还能够放心医院的治疗器械吗?所以,既然发生了医疗纠纷,院方就应该用正确的态度面对,即便真的认为自己没有过错,也应该用事实证据说话,而不是以“胖”为由伤人。医院如果这样做显然更容易激化医患矛盾,让广大病患者伤心,甚至可以说是“自掘坟墓”,只能助涨医疗纠纷的发生,试问这样的医院以后谁还敢前往就医? 笔者认为,事故已经发生,医院、患者应该坐下来心平气和协商解决,张女士要体谅一年多时间医院尽责为其免费治疗,赔偿金或许可以再少一点;医院则需要考虑到一年多的治疗让张女士丢了工作,且无法怀孕,对张女士应多些人文关怀,不能态度强硬。 所以,医患双方都站在对方立场上换位思考一下,也许这才是打开医患关系紧张之门的“金钥匙”。 |
关键词:诊疗床,医生,事故,赔偿 |
责任编辑:王林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