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天半短假”别成画饼
国务院办公厅昨天下发《关于进一步促进旅游投资和消费的若干意见》(简称《意见》),其中要求优化休假安排,激发旅游消费需求,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和单位根据实际情况,依法实行弹性作息,优化调整夏季作息安排,为职工周五下午与周末结合外出休闲度假创造有利条件。 本月初有媒体报道,根据近期国务院常务会议的部署和有关部门释放的政策信号,未来将把职工周五下午与周末时间相结合,实现小短假。随后人社部有关官员回应媒体求证时表示,目前暂未研究增加每周固定休息时间的问题,将进一步加强带薪休假制度的落实。就在人们对“两天半短假”消息被“辟谣”感到遗憾之时,国务院办公厅昨天正式下发《意见》,其中明确鼓励进行“周末两天半短假”的作息安排,被“辟谣”的消息再次反转,人们再也不用担心消息有误了。 尽管鼓励夏季“周末两天半短假”的消息不会再有反转,但人们此前不甚乐观的估计仍未有根本改变。《意见》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和单位进行“两天半短假”安排,这里的“鼓励”既不同于广泛提倡、推广,更不带有普遍的强制性,说白了只是表达了一种引导性的态度,有关地方和单位愿不愿意朝着这个方向努力,完全由自己决定。而所谓“有条件的地方和单位”,说白了主要是各级各地的机关事业单位,其他单位特别是大量的私营企业,有的连法定双休日和带薪休假规定都不能严格执行,怎么能指望他们“为职工周五下午与周末结合外出休闲度假创造有利条件”呢? 在缺乏法律强制约束的情况下,鼓励安排夏季“周末两天半短假”,当能增加机关事业单位员工的休假福利,但与此同时,其他“没有条件”的地方和单位的员工,则可能从中得不到任何实惠。如此一来,机关事业单位员工与其他单位员工之间,休假福利的差距可能越来越大,后者的不公平感可能越来越强,原本是一项充满善意的政策安排,如果却进一步加大了社会成员的福利差距,无疑是需要引起警惕的。 客观而言,如果出现上述情况,也不能归咎于《意见》安排不周。因为国务院出台这个《意见》,主要目的是为进一步促进旅游投资和消费,其中包括“改善旅游消费环境”、“新辟旅游消费市场”、“开拓旅游消费空间”、“优化休假安排,激发旅游消费需求”等6项内容,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和单位安排“周末两天半短假”,只是“优化休假安排,激发旅游消费需求”下面的一个小项。也就是说,《意见》鼓励进行“周末两天半短假”休假安排,主要是着眼于进一步促进旅游消费的目的,而不是着眼于保障职工公平休假权的目的——后一个目的的正当性、重要性和紧迫性都自不待言,但要实现这个目的,需要从其他渠道着眼发力,至少《意见》不是实现这一目的的最主要渠道。 有条件的地方和单位夏季安排“周末两天半短假”,无论如何是一件好事。这个指导性政策一开始不具有普惠性,也算不是多大的缺陷,关键是接下来,其他地方和单位必须努力创造条件,最终让全体职工都享受到“两天半短假”政策红利。 今年4月,中共中央、国务院下发《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意见》,要求完善落实国家关于职工工作时间、带薪休假等规定,加强劳动定额定员标准化工作,督促企业切实保障职工休息休假的权利。要使“周末两天半短假”不成为画饼,不但要严格执行国务院的《意见》,更要严格执行国家保障职工休息休假权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但要靠职工依法行使和维护权利,要靠工会组织当好职工的“保护伞”,更要靠立法和执法的强制性力量施加于企业,使企业不敢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令违者支付沉重的代价。 |
关键词:两天半短假,职工,休息休假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