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上能下”要先打破心中壁垒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若干规定(试行)》(以下简称《规定》),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遵照执行。《规定》按照全面从严治党、从严管理干部要求,对解决干部能上不能下问题作出具体规定,规范了工作程序,建立了工作责任制,是做好新时期干部工作的重要遵循。(7月29日《人民日报》) 与过去违反了党纪并未违法国法的“断崖式降级”不同,《规定》的印发是与治理“为官不为”行动在密切配合,专门治理在其位不谋其政的庸官。然而,面对这一规定,我们在为中央治理“为官不为”行动称赞的同时,也要警惕其执行的过程中是否会“走样”,要做到“能上能下”,前提要打破官员“能上不能下”的心里壁垒。 “能上不能下”的风气似乎由来已久,主要与国人的心理有关。一方面,能够加官进爵是光宗耀祖的事情,如果有人因为“为官不为”的“小事”降了某个领导官员的级别,很有可能会引起极度不满、消极怠工甚至是反抗;另一方面,很多领导岗位的工作考核很难找到统一且严格的标准,如果领导干部没有违法违纪,很多时候给官职升降就尽量“奖功不罚过”。更别提上级领导在考虑级别升降、职位任免的时候,还要考虑到关系、下属情绪、日后工作开展等各方面因素。总而言之,过去国人心中“人治”大于法治这样一种根深蒂固的观念及其背后的各种潜规则,是“能上不能下”的主要凶手之一。 贯彻“能上能下”的规定,打破心中壁垒是前提。找关系、走后门一度是国人处理事情的办法,甚至有明文规定、符合条件的事情仍要去通过各种门路和关系办理,除了群众观念的落后,与许多行政事业单位领导干部甚至窗口人员的为官不为、有意为难不无关系。而“能上不能下”的行为虽然与此恰好相反,但归咎起来,却可说是源于同一种思想,即“体制内”是自己人、“体制外”是普通老百姓的官本位思想。要打破这种思想,要以完善合理的制度严格限制领导干部的权力,将领导干部岗位“平民化”,让这一岗位与工人、企业老板、作家的社会地位并没有太大不同,失去权力诱惑的领导岗位将不会再是“能上不能下”的困难户。 打破心中壁垒是因为领导岗位原本的地位和诱惑太大,上位不仅要有政绩更要打通层层环节,当领导岗位成为人们心中的一份正常职业之后,“能上能下”自然可以顺利实行。(吴树玲) |
关键词: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