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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患纠纷纠结在哪?双方诉求迥异 划责久拖难决

来源: 人民日报 作者: 潘俊强 2015-07-31 10:44: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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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患方质疑病历

  院方坚称无错

  “我们不可能篡改病历,23日当晚就封存了,病历上的内容有些还没来得及写。”针对刘君的质疑,临朐县人民医院产二科主任窦金玲说。

  在封存病历的日期上,刘君、医院、县卫计局说法不一。“病历是婴儿转院之后好几天才封存的。”刘君说,这几天,医院完全有时间将病历篡改。时隔9个月之后,2014年5月,刘君致电县卫计局,询问封存病历日期。工作人员说,是23日晚接到投诉立刻封存的。

  听到这个回答,刘君有些激动。“怎么能讲瞎话呢?”刘君说,23日我没有打电话投诉,你卫计局怎么会主动去封病历?“这个投诉电话的日期,可以到电信公司查询通话记录。”

  刘君向记者提供这段与县卫计局工作人员的录音时,依然情绪激动。他表示,封病历的正常程序是,若医患双方产生矛盾,患方要求医院封存病历,则在医患双方以及卫计局三方见证下,将病历封存。“我不打电话,卫计局不可能去封病历。”

  临朐县卫计局提供的一份调查报告显示,2013年9月29日,因刘君需要复印病历,在县人民医院、刘君亲属和卫计局工作人员三方均在场的情况下拆封,复印后再次封存至今。

  刘君想不明白的是,再次封存的病历,为啥首次封存病历的时间以及装病历的文件袋没有了?记者找到县卫计局,工作人员的解释是,拆封后,以前装病历的袋子要重新换,之前的应该有首次封病历的时间,可能与病历一起又封在新的袋子里面。

  至今,三方仍在封病历的日期上没有取得一致。这更加坚定了刘君之前的判断:医院篡改了病历,推脱责任。

  针对医生让家属抱着婴儿去新生儿科病房的疑问,窦金玲表示,医生紧随其后就赶到了。

  关于抢救及转院的问题,医院给出结论:产二科及新生儿科在患儿抢救过程中,相关科室按照绿色生命通道的要求,紧密配合,抢救措施恰当。临朐县人民医院医务部原主任尹继全表示,新生儿比较特殊,转院得有专门的救护车,普通的救护车不具备儿童专用的救护设备,这才让潍坊市妇幼保健院来拉的。

  刘君依然不认同这些说法,继续跟医院交涉。

  尹继全曾经全程参与这起医患纠纷处理。在他的记忆中,到目前为止,刘君曾经到过医院6次。尹继全说,曾主动约过刘君2次,刘君来找过医院4次。“我们也想尽快解决矛盾纠纷。”

  “两年来,我既要工作,又要给孩子治病,与院方沟通成本高。”刘君说,他们抱着孩子,辗转济南、北京、上海等地求医,已花费数十万元,身心疲惫,精神和经济压力都很大,医院却从来没有探望过孩子。

  临朐县人民医院副院长许孝新承认:“自从转院之后,我们没见过小孩,到底是什么情况,我们也不清楚。”

  这两年,双方也多次面谈,并保持电话沟通。但是,每次都不欢而散。“谈崩后,有时候我越想越气,恨不得和他们拼命。但是,我强忍住了,除了说过一些难听话,还算理性。”刘君说。

  多次沟通,医院仍坚持自己的调查结论:经过医院自查、分析,产二科处理得当、合理,不存在处置不当等问题;诊疗过程无过失,不应当承担责任;建议通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司法鉴定等途径,由专业机构查明事实,分清责任,出具权威性结论,然后再进行处置。“如果权威结论出来,是医院的责任,我们会按照规定进行赔偿。”尹继全说。

关键词:医患纠纷,医疗鉴定,法律

责任编辑:芦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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