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歧视”折射诚信档案缺失
来自福建的黄先生近日爆料称,自己已经落户上海,但因身份证号码头三位数仍是福建的代码350,就被上海的部分银行工作人员拒绝房贷申请。媒体向银行和房产中介多方求证发现,“不向福建人提供贷款”似乎已成为上海一些银行的“潜规则”。据说几年前,一些做钢贸生意的福建人向上海的银行骗取巨额贷款,形成大量坏账,让上海的多家银行损失惨重。 “不贷款给福建人”的逻辑可能是,因为前几年被福建籍的借款人骗惨了,所以上海一些银行对福建人“一视同仁”,只要看到身份证350开头的申请人,就一概拒绝借款。在银行看来,这是一种无奈的防范,既然有了之前被骗贷的经历和经验,就要防止类似事情再次发生,而最简单和最直接的预防,就是把所有福建人都列入黑名单。这样既报了之前被骗的一箭之仇,又防止了继续被骗的可能,至少对拒贷的银行来说,这样的点子是个“金点子”。 这种逻辑着实有些可笑和荒唐。福建人与福建人不同,怎么能以偏概全,只因个别福建人骗贷,就连坐怀疑所有的福建人?几乎每个地方都有人骗贷,按照一些银行的思维,岂不是所有地方的人都要被拒贷?那银行恐怕要把业务向外国人甚至是外星人开放才行。这种逻辑还有明显的地域歧视嫌疑,虽说银行服务是市场化的,它们可以选择自己的优质客户,但总不能把地域歧视作为客户选择的主要标准甚至唯一标准。如果这样也可以,各种匪夷所思的歧视就会堂而皇之成为市场定位和市场细分的“变身”,其结果必然是歧视无所不在。 银行自然有其苦衷,它们被骗之后,日子也不好过,但即便如此,也不能把地域作为筛选客户的一个标准。这种无奈的背后有无知,也有值得反思的制度层面的问题。比如,如果有完善的个人诚信档案作为判断依据,银行方面何必冒着被指歧视的风险,以地域作为考量客户诚信的指标?当银行出此下策,一定程度上也反衬了诚信档案建设的缺失——我们尚未建立完善的个人诚信档案和社会诚信体系,我们去判断一个人,更多地是凭借个人掌握的材料和个人的感受,既然不是严格的诚信档案而只是个人的感觉,那么出现各种各样的判断标准也就在所难免。 市场经济的特征是法制和诚信,这一点已经成为共识。与法制相比,诚信是潜在的素质,如何判断一个人、一个企业的诚信,需要具体的评价依据,这就是个人和企业的诚信档案。有了个人诚信档案,人们就可以判断出一个人是否诚信,是否值得信任;有了企业诚信档案,企业就会把诚信作为一种价值追求,轻易不敢作出不诚信的事情。 当然,诚信档案想要发挥作用,需要有两个基本的前提:一是能够真实全面地记录个人、企业的诚信状况,而不只是蜻蜓点水浮皮潦草,当然也不能夹带不相关的“杂货”;二是能够与社会参与、社会评价发生关系,甚至成为决定个人发展和企业经营业绩的决定性“一票”。当诚信档案充分具备了这两个特点,它就可以成为诚信建设的基础与起点,有力推动社会诚信体系不断发展完善。 具体到上海的“贷款歧视”事件,如果之前就有完备的个人诚信档案,那些骗贷者想要骗贷就会变得非常麻烦,除非他们确实善于伪装,在骗贷之前一直以诚信者的形象出现,他们的变坏是“基因突变”。同样的,如果现在有了这样的诚信档案,银行方面也大可不必把籍贯作为诚信的一个标签,也不会因此涉嫌地域歧视触犯众怒。看清楚银行“贷款歧视”逻辑的问题和性质后,我们还应该想想,银行为何会出此下策,他们的无奈背后有多少制度改进的空间。(李劭强) |
关键词:上海,银行贷款,歧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