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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高温津贴不能坐等举报

来源: 长城网 作者: 汪金友 2015-07-15 14:3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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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温津贴

资料图。

  ●汪金友

  炎炎夏日,一家电视台的记者在街头采访一位环卫工人:“你们领到高温补贴了吗?”环卫工回答:“没有,从来就没有领过。”记者又到建筑工地采访一位建筑工人:“你们领到高温津贴了吗?”建筑工回答:“没有,我们不知道有高温津贴。”然后,记者来到当地的劳动仲裁监察执法大队,问那里的工作人员:“现在有很多单位的高温津贴都没有落实,你们为什么不去查处?”工作人员非常惊讶地回答:“我们从来没有接到过劳动者有关索要高温津贴的投诉和举报,没有举报,怎么查处?”

  有人以“是否领过高温补贴”为题,作了一次网络调查。结果显示,在4000多名被调查者中,领过高温补贴的不足300人,超过九成的被调查者,都表示从未领过。其中还有近三成的人,从未听过有高温津贴。

  2012年6月29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卫生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华全国总工会等有关部门,联合下发了《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并要求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其中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不得用防暑降温饮料充抵高温津贴。津贴标准由各省市自定,如北京每人每月150元,广东每人每月180元不等。

  上边有规定,下边有呼声,而到实际执行上,很多地方都没有落实。企业老板装聋作哑,执法部门也闷声不问。问其为何不去查处,竟然摆出一个理由:“没有举报。”乍一听,冠冕堂皇,“没有举报”,就说明“没有问题”,相安无事,风平浪静。人家没有领到津贴的人都不吭声、不举报,我们又何必找麻烦、得罪人?

  按照我国法律规定,需要审理的案件确实有“公诉”和“自诉”之分。而且自诉案件的最大特点,就是告诉才处理。有人告,才受理,没人告,则不理。但自诉案件的范围很小,大多涉及的也只是一些个人利益。很显然,高温津贴涉及的是广大劳动者的公共利益,属于国家要求必须执行的法律范围。无论有没有人投诉和举报,有关部门都应该积极监督,严肃执法。把“公诉”变成“自诉”,把自己应该发现的问题,等待受损者来举报,这本身就是一种严重的失职,也是对法律法规的玷污。

  为什么那么多没有领到高温津贴的劳动者,都不去投诉和举报?其中的原因,可能大家都明白。有的人是因为不知道相关的规定,所以无从举报;有的人是因为担心领导的报复,所以不敢举报;有的人是因为整天累得筋疲力尽,没有时间也不知到哪里举报;有的人是因为觉得这是大家伙的事,期待着有关部门说话,所以自己没去举报。于是,一个本来不是问题的问题,年年热,年年说,前年说了去年说,去年说了今年说,说了也白说,白说也要说。

  有一个建筑工人,提了一条建议:“如果让有关部门的领导和执法人员到这里和我们一块干几天,就知道有多热了。”是啊,让那些坐在办公室里等举报的人,在烈日下当几天建筑工或环卫工,可能他们就知道落实高温津贴有多迫切多重要了。

关键词:高温津贴,劳动者,执法

责任编辑:芦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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