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长出庭应诉”只是积极履法的开始
“下面请被告雷州市政府法定代表人发表辩论意见。”7月7日下午,广东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一宗土地纠纷行政案件,该院院长、本案审判长张明话音刚落,偌大的法庭安静下来,只见穿白衬衣的雷州市市长吴国雄从被告席上站起来。这是广东有史以来首宗市长出庭应诉行政案。(7月8日《南方日报》) 期待“市长出庭应诉”不再是新闻 雷州市是广东省湛江市辖县级市,这个“市长出庭应诉”,不过是“县长出庭应诉”,为何仍然引发网友广泛关注和热议?说穿了,还是物以稀为贵、事以特为奇。近年来,随着民众法律意识的增强,“民告官”等行政案件一路飙升;“民告官”不愿告、不敢告以及起诉难、代价大的状况虽有所改变,但官不理、难见官的状况却没有多大改观。这就往往使“民告官”陷入难告赢、执行难的困境,进而使官民矛盾得不到及时化解。 而像雷州市市长吴国雄那样,“亲自”坐上被告席应诉行政诉讼案件,则打破了“民告官,不见官”的困境,实现了“民告官”案件在起点上的公平,至少可以体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也可以体现政府部门对行政诉讼案件的重视、对公民权益的尊重。 此外,政府法定代表人出庭应诉,也是及时化解官民矛盾的必然要求。长期以来,基层群众在面对行政争议和矛盾时,往往诉诸“跳楼秀”“群体上街堵路”等游离于法律之外的非正常、非理性途径,或者“信访不信法”,层层“跑长途”请求有关部门解决问题,不利于矛盾的及时化解。现在,随着依法治国理念的推行,群众解决诉求从“信访”转向“信法”了,政府官员如能以积极姿态出庭应诉,显然更有利于及时化解行政争议、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 行政首长出庭应诉,还有利于提高他们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相信像吴国雄那样坐上被告席,通过正确行使诉讼权利,履行诉讼义务,他就能及时了解官民争议的焦点,找到引起纷争的症结所在,也更能理解群众的诉求所在,今后在解决同类纠纷时就会有的放矢,执政水平就能得到提高。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健全行政机关负责人依法出庭应诉制度”,正是基于增强政府依法行政自觉性、提高政府公信力的要求。故而,我们期待“市长出庭应诉”成为常态,而不再是什么新闻。(何勇海) |
关键词:市长,出庭应诉,土地纠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