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亲假像个传说还能否成为现实
希望人人享受探亲假 @chunghwa:私企是没有探亲假的,就连正常的法定假日都很难保证休息。国家应该立法,保障各种单位的员工都能合法休假。 大河网网友“小石头”:我是公务员,单位也不让休探亲假。领导说现在交通发达了,谁都满足不了那个细则中说的“不能利用假期团聚”,你可以利用节假日坐飞机回家,时间肯定够。 大河网网友“土豆”:探望父母不应分同城异地吧?和父母同城市没有探亲假,想多陪父母几天都难。现在的制度并不公平,如果异地就业的人能够享受探亲假,同城就业的也应该可以享受,要一视同仁。 记者连线 探亲假有必要应与时俱进 6月22日,河南有道律师事务所律师马伟在接受采访时说:“探亲假还是要有,但是法规应与时俱进。” 马伟认为,《国务院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出台于上世纪80年代初,明显有不合时宜的地方,但并没有废止,因此仍然有效。不合时宜主要体现在两点:一是享有探亲假的主体条件过于局限。对于现在人数众多的私企员工,该规定无力保护。二是客观条件变化,我国2007年开始施行带薪年休假制度,目前是“两假并存”,交通、通信条件也比当年有了极大改善,探亲比原来方便得多。现行的探亲假过长,员工申请一般难以得到批准。 “2012年,我国在新修订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当中,明确写入了常回家看看的要求。因此,探亲假作为一项制度保障还是有必要的。”马伟说,探亲假的规定需要与时俱进,顺应时代,才能更好地保障所有劳动者的利益。(记者黄岱昕) |
关键词:探亲假,带薪年假,劳动监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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