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厢内的性骚扰缘何频频发生
长沙女孩小媛下班后在闹市区乘坐公交车回家,不料在车上遭遇“色狼”。期间,小媛奋力抗争,但由于乘客的冷漠与公交司机的大意,“色狼”得以逃走。(5月22日《三湘都市报》) 公交车发生性骚扰,这不是第一次,恐怕也不会是最后一次,在某搜索网站键入关键词:公交车性骚扰,居然可以搜到超过500万个结果,当然就这个长沙女孩的遭遇来看,这件事之所以让人寒心,是因为当时公交车上的冷漠,面对女孩的求助,乘客们无动于衷,而司机居然来了一句调侃和嘲笑,可以说,这些冷漠行为的存在,对这个已经遭遇骚扰伤害的长沙女孩,无疑是一次“二次伤害”。 从道德层面上讲,看到别人遭遇危险,施以援手,应该是每个人的道德自觉,当然,如果说道德上的要求,只是一种软约束,那么从法律层面上看,首先,司机到底有没有义务给女孩施以援手呢?女乘客购票乘车,就已经与驾驶员和所属的运输公司构成契约关系,根据《合同法》规定,‘承运人应在约定期间内将旅客安全运输到约定地点’。换句话说,司机是有义务保护女乘客的安全,对女乘客求援的无动于衷,那就是对契约关系的破坏,是职业道德缺失甚至是违法行为。 而对当时乘客来讲,虽然没有在法律层面的硬性约束,但是,基于对自己权益的保护,实在也应该在自己能力范围内给予帮助,哪怕是一声吼,都可能让女孩免遭后来的骚扰,毕竟,每个人都可能成为这个被骚扰的女孩,当周围全是冷漠,每个人都是不安全的,个体的冷漠,其实就是对不法分子的纵容。 当然,坐在电脑前,看到类似的新闻,我们很多人都容易成为有着道德优越感的键盘侠,我们需要反思的是,当自己出现在现场,真的可以勇敢地站出来吗?网上的义愤填膺,真的可以转化为现场的热血沸腾吗?一个有必要提请注意的是,要跟车厢内的性骚扰说不,除了“义愤填膺”和“热血沸腾”外,一个更值得期待的改变是,在社会共识的凝聚下,形成清晰可行的行为规范,让每个在车厢的人,都能在性骚扰发生时,知道应该怎么做,哪些不能做?而这个需要公共力量的介入,形成一套有约束力的公共行为规范。 夏天来了,女孩子们的清凉出行,是一道亮丽的风景线,而从公交车骚扰发生特点来看,夏季往往是公交车骚扰的高发期,那么,是不是说这与公交车的骚扰行为构成因果关系呢?我想,只要不是穿着特别暴露,明显有伤风化,那么清凉出行就是女孩子的权利。不过,公交车骚扰行为的发生,也还是提醒女孩子,在出行过程中,尤其是可能出现在有亲密接触的场合,应该注意个人的穿着,一旦发生这样的遭遇,要大胆站出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及时寻求帮助。 总而言之,在陌生人密集的车厢里,每个人都有着特定的角色扮演,无论是司机还是乘客,都应该也有义务,用自己的行为,让车厢变得安全、舒适、和谐。文/高亚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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