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外见义勇为 别拿“差距”说事
昨天,一则题为《醉汉在餐厅打砸闹事旁人围观老外带头制止》的报道引发热议。对这桩发生在深圳的事件,有人评价“现在社会谁还敢多管闲事”,甚至称这是“文明的差距”。 显然,这是一个“中国人”被英雄老外打脸的思维套路。不过,我没看出“差距”,也不觉得其他食客的做法有明显不妥。见义勇为是有前提的,它并不是每个人的义务。闹事醉汉身高体壮,想上前阻止他,得先搞清楚状况,还得掂量一下自身条件能否胜任。见义勇为的老外身材高大,具备制服醉汉的条件。与他对比,长时间在醉汉身旁阻止他打砸的餐厅负责人,就没有这样的身体条件,醉汉才会由打砸物品升级为殴打劝阻者。须知,这些劝阻者也是中国人。而事态发展至此,醉汉开始威胁到众人,因此才有老外和其他人一起将醉汉制服。 老外扑倒醉汉是见义勇为,那些劝阻醉汉、和老外一起制服醉汉、打电话报警的人,就都成了胆小怕事者,如此看问题,未免狭隘。(谌尘) |
关键词:老外,见义勇为,文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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