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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地飙车现象:处罚弱 多头管理加大治理难度

来源: 人民日报 作者: 季健明 2015-05-12 11:3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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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破题

  多警种联动加强易发地段常态巡逻,群防群治先发制人

  据公安部交通管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以飙车为表现形式的追逐竞驶危险驾驶行为,严重扰乱道路交通秩序,严重威胁道路交通安全,性质恶劣,应予严厉惩处。

  治理飙车,虽然有法律依据,但在查处中还存在一系列困难。王晓鹏表示,飙车者往往选择夜深人静、人车较少、没有监控的路段竞逐,警方取证难度非常大。“之前的几次集中查处都是有群众举报,前期摸查取证耗时很长,当晚采取行动调集了大量警力。日常查处飙车,即便抓获了飙车人员,如果前期取证不充分,也很难进行处罚。”

  为了避免因追查超速者给道路交通造成更大安全威胁,对偶遇的飙车者警方往往很难当场查获。“想要逮住跑车和改装车并不容易,除非全城一起设卡查车,否则很难抓现行。”古同说。

  在云南曲靖市,当地警方重点做好预防工作,“本地飙车主要集中在摩托车,对交通安全同样造成很大隐患。”魏建勋告诉记者,曲靖市对各汽摩运动俱乐部进行了登记备案,同时动员各警种不定时进行全城查禁,严查违规改装。

  公安部交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公安机关将严格执行法律规定,分析飙车行为规律特点,对组织、实施飙车行为的,坚决依法查处。

  据北京警方相关负责人介绍,将联动交管、刑侦、治安等多警种,加强违法行为易发生地区的巡逻。针对有组织策划实施飙车违法的线索,提前开展工作,将违法行为消灭在发生之前。同时,建立长效机制,推动常态化管理,逐步提升群众自觉抵制飙车的意识。

  针对线索难找、车辆难截、证据难取等困难,群防群治、提前介入,应是解决飙车问题的一剂良药。

  飙车入刑如何追责

  易发追尾、翻车,影响驾驶员判断,伤害严重,飙车是拿自己的生命开玩笑,同时也严重威胁公众的人身安全。

  公安部相关实验测试表明,车速越快,碰撞能量越大。如果时速为50公里,发生事故时,车辆相当于从三层楼高度坠落;如果时速为100公里,发生事故时,车辆相当于从十层楼的高度坠落。如果与行人发生碰撞,当时速为20公里时,行人死亡率为10%;时速达到100公里时,行人死亡率为100%。

  飙车在法律上被称为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如果情节恶劣则构成危险驾驶罪。2011年5月1日实施的《刑法修正案(八)》将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行为规定为犯罪,规定:“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处拘役,并处罚金”。“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这为治理此类危险驾驶行为提供了重要法律依据。

  所谓“同时构成其他犯罪”,是指如果危险驾驶行为造成致人伤亡等实际损害后果,根据驾驶人的故意或过失情况,可能构成危险驾驶罪和交通肇事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法条竞合犯。由于交通肇事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法定刑较重,所以会以较重的罪名定性。(记者季健明整理)

关键词:飙车,处罚,危险驾驶罪

责任编辑:芦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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