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地飙车现象:处罚弱 多头管理加大治理难度
难点 对非法改装车处罚力度弱,多头管理加大治理难度 据北京警方透露,飙车的车型除少量原装进口的超级跑车外,大多为经过非法改装的中低档车型,以及部分两轮摩托车。飙车案件往往有团伙、有预谋,还常常伴随非法改装等违法行为,性质非常恶劣。 在北京丰台区的某汽车城,从事改装车的老板向记者透露,改装车就是“无底洞”,虽然我国明令禁止擅自改装车辆,特别是禁止改装升级动力,“但是,这档生意就是好,很多人对改装车上瘾了,隔三差五地来”。 实际上,对不少玩车的来说,改装车不算“难事”。“少的花个一两万,多的几十万也舍得。”古同说,偶尔会为俱乐部成员简单改装,“一般会先向车管所申请,批准后再改”。 在昆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涉车犯罪侦查大队民警王晓鹏看来,与改装成本相比,罚款额度少得可怜。按照有关法律和云南当地法规规定,对于非法拼、改装机动车违法行为,将视情节和具体拼、改装内容,对车主处以200—1000元的罚款,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发现非法改装车辆,一般会责令车主恢复原状,罚款500元。”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作为查控机关的交警部门只能对驾驶人和车辆进行查扣,而对改装车辆的汽修店并没有执法权。“一般我们会将情况通报给治安支队,由治安支队对改装企业进行处罚。”王晓鹏说。“改装企业的日常监管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多头管理加大了治理难度。”曲靖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涉车犯罪侦查大队大队长魏建勋说。 “据我所知,不少非法改装的车辆都是驾驶者的‘第二辆车’,平时都停在车库,也不挂车牌、不年审,只有夜深人静时才会开出来。”古同透露。 |
关键词:飙车,处罚,危险驾驶罪 |
责任编辑:芦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