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让带薪休假从福利走向权利?
兰州市日前印发《关于全面落实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带薪年休假制度的实施办法》,明确规定:凡符合年休假条件的工作人员必须休带薪年假,应休不休的年休假补贴不再发放。不安排工作人员休年休假的机关事业单位,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社部门责令限期改正。 李忠卿:笔者觉得这项规定还有待商榷。在国民身体普遍亚健康情况下,让劳动者休息好,这是对劳动者的爱护与尊重,出发点无疑是好的。但是,此规定合情却未必合理、合法,原因很简单,某些机关单位人手很紧张,轮流安排年休假,就会加重其他人的负担,少休或不休才是明智的选择;还有一些单位,劳动者的工作强度并不大,工作人员宁愿拿补贴而不愿意休假。不管属于哪一种情况,都应该受到尊重。 于文军:带薪休年假看起来很美,现实却很骨感。问题出在哪?兰州的这一《实施办法》具有“强制性”,可谓对症下药,对于真正落实带薪体假,值得期待,也值得推广。在依法治国的背景下,为了维护员工带薪年休假的合法权益,对于不安排工作人员休年休假的机关事业单位,应当严厉处罚,加大违规成本,让其“掌门人”们有痛感,长记性。光靠道德规劝,靠自律有时真的靠不住。 任云肖:假期应该作为一项基本权益,不能变成奢侈品,不能成为一纸空文。落实带薪休假制度,既是对公民权利的尊重,也关乎国民的生活品质,机关单位在带薪休假上做好带头作用后,对于企业中制度的落实,相关部门也不应该放松。让每个人都能安心休假、愉快休假,是幸福生活的体现,通过政府等各方的努力,落实带薪制度是提高全体国民幸福指数的根本保证。 |
关键词:带薪休假,福利,权利 |
责任编辑:芦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