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行公共场所全面禁烟,难在哪儿?
日前,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关于修改广告法的决定,新广告法中烟草企业变相公益广告被叫停。近年来,从中办、国办《关于领导干部带头在公共场所禁烟有关事项的通知》规范领导干部吸烟,到首部全国性公共场所控烟条例约束全国烟民,从新修订的广告法加码限制企业烟草广告宣传,到各地控烟条例出台治理烟民公共场所吸烟,中央频出组合拳下大力气掐灭公共场所的烟头。 罗洛:吸烟有害健康!在各地出台的控烟条例中,均不同程度地加强了对领导干部控烟职责的管理。当然,在纯粹的个人领域、私密空间,吸烟作为个人生活嗜好,即使是公务员也拥有自我选择和决定的权利,任何人也没有权利干预。但是,我们必须严格要求自己,坚决做到在办公场所和公务活动中不得吸烟。以己之力,推动我国控烟计划落到实处。 刁志超:在公共场所加强戒烟是保证国民生命健康的一项重要手段,也是在保证不吸烟人群的根本利益。地方政府除了要加强要求落实之外,还应当制定一些切实可行、管用有效的措施。通过借鉴国外经验加大对吸烟者的处罚力度,发挥群众力量,赋予不吸烟者对吸烟人的监督管控能力,让生产商在烟草包装上印警示图片等手段,共同解决禁烟难题。 陈相如:要控烟,除了国家强制力之外,文化认同也不可或缺。人类社会,需要共建和谐健康的生存环境,需要相互尊重、相互宽容、相互帮助。但是,对于各种危害健康的罪恶,是不能宽容甚至包容的。为了孩子们的成长,为了那些素不相识的不吸烟者健康,更为了吸烟者自己,我们奉劝吸烟者要少抽或不抽香烟,更不要在公共场所吸烟。全面禁烟,任重而道远! |
关键词:公共场所,禁烟,烟草广告 |
责任编辑:芦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