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愿“涨工资、休年假”不再是梦
不想被加班?想涨薪休假?有没有可能?日前,中共中央、国务印发《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意见》。这份“高大上”的文件相当接地气,工资得涨,加班得有加班费,探亲假年假婚假产假一个不能少!(4月13日《中国青年报》) 就目前社会状况来说,体制内职工涨工资相比企业员工简单一些,毕竟国家一个文件下达,不管有没有钱各级部门都得抓紧落实。但是对于企业职工来讲,别说涨工资,就连按时发工资都难以实现,“讨薪难,难于上青天”正是他们真实的写照。尤其是农民工,一年下来不是在讨薪就是在讨薪的路上,因为老板拖欠工资引发的惨案也屡见不鲜。 至于带薪休假,无论是体制内还是体制外,对于多数职工来说都是他们的“中国梦”。中央印发《意见》让职工看到了希望,但是如何保证“涨工资、休年假”不再是美丽的梦? 首先,为确保不做“白日梦”,《意见》需转变为《办法》。对于维护职工基本权益,中央印发《意见》已经算是迈出了一大步,但是从效用上来看,既然是提的“意见”那么就没有硬性要求必须遵守。这样一个建议性文件,对于机关企事业单位来讲具有相对较高的约束性作用,但是对于企业来说就是可有可无,甚至会有一大部分企业当作是过眼云烟。所以说,为了确保职工们不是白日做梦,有必要尽快制定出台具有强制约束力的政策。 其次,为确保梦想成真,监管部门必须履职到位。中央印发了《意见》只是帮助职工维权的开始,日后的落实才是重头戏,为确保落实效果,监管部门自然脱不了干系。不管是跟踪反馈还是抽样调查,在《意见》落实后相关职能部门必须行动起来,对实际成效进行有效监督,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总结研判,并积极向有关部门汇报反馈。这样才能在落实过程中不断发现问题,然后才能解决问题,最后使得职工们梦想成真。 最后,为保证美梦持续,要畅通职工维权渠道。无论是农民工还是高级白领,不管是私企职员还是公职人员,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方面,或多或少都遭遇过不公,《意见》的下发为他们提供了维权指南。不过最关键的还是要为他们疏通反馈渠道,不仅要为他们搭建与单位沟通的平台,还得让他们知道去哪反映问题。今后,像工会这样的部门责任更加重大,他们将是职工持续做梦的有力保障。(王欢) |
关键词:和谐劳动,意见,监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