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录不文明行为 旅行可以自由不可以散漫
国家旅游局公布《游客不文明行为记录管理暂行办法》,本周起正式施行。扰乱火车、飞机等公共交通秩序,破坏公共卫生,违反当地风俗、损毁文物等六种行为将纳入记录,并经旅游主管部门通报游客本人,提示其采取补救措施,必要时还将向公安、海关、边检、交通、人民银行征信机构通报。记录信息保存期限为一至两年。 “耻辱榜”只是文明培育的一个方面 刘思敏(知名旅游专家、社会学者):一个不文明的人恐怕不会在旅途中突然变得文明。事实上,人们在离开自己的常居地,在陌生环境里很可能道德失范,自我约束力下降,再加上从众心理,道德自律比较差,很容易做出不文明的行为。如果该办法实施仅仅保持在一种“耻辱榜”的状态的话,恐怕很难产生我们期待的效果。 葛磊(中青旅控股市场推广部负责人):旅游文明的培育,应当是社会整体价值观的共同指向,经过媒体、学校等的普及教育将其内化为一种国民素养,形成公民的行为自觉,同时需要法律的约束,来提升惩戒成本。给旅游以“文明的共识”,这是中国游客成长和成熟的必经之路。 张春蔚(财经评论员):有的时候大家喜欢“到此一游”,有的景区就专门给你一块儿墙,让你去写,把涂鸦转变成一种文化艺术。更多的时候景区应该想一些办法,让人们把自己的一些习惯进行更多元地扭转,而不是说只是一味地去堵。 文明与否不能以偏概全 陈方(知名媒体人):埃及涂鸦的、卢浮宫泡脚的,这些极端的个案一再被聚焦,只是为了通过批评这些素质不高的个案,进而刺激国人反思自身修为与公德。这样做未必有错,但它客观呈现的,很有可能给人造成一种刻板印象,中国游客素质真的不高。其实,好和坏都是有客观标准的,中国游客也许未必如我们想象的那般糟糕。 葛磊(中青旅控股市场推广部负责人):动辄祭出“中国人不文明”的帽子是不理性的,任何一个国家都存在不文明的个人,现在关键问题不在于批判,而在于推动文明共识的构建。在国人有能力大规模走向世界时,能否以开放自信的姿态,去恪守基本行为准则,了解和尊重文明的差异,来和这个世界对话。 张海律(知名媒体人、环球旅行家):我在海外其实经常听到对中国游客的赞誉。事实上,一些发生在海外的旅游个案里,中国游客被认为素质低劣的一个重要原因是:处处以为受歧视被迫害的自卑心理,转而导致夸张报复,需要改变和扭转这一心理。 立法与传播并重 新浪博文:借鉴邻国的经验,对游客的不文明行为跟出境、征信记录这些挂钩,可能更好地起到促进文明旅游的作用,国民文明素质不仅与经济发展有关,还与政府教育紧密相连。像新加坡主要是从思想教育和严刑峻法相结合;韩国主要是外交部出台政策,比如修改《护照法》等,并联合民间团体和教育部、劳动部、警察厅等多个部门共同努力对国外的韩国人进行礼仪、遵纪守法等教育;而美国主要靠民间组织来推动教育活动,政府只是配合。 工人日报:国人旅游不文明行为的背后不仅源于游客本身文明素养的缺乏,也反映出旅游业部分从业人员的失职和相关监管与惩处的缺位,更折射出国民素养教育的缺失和传统文化价值观的失落。因此,提升公民的旅游文明素养,需以提升国民素养为根本,应从顶层设计入手,立法与传播并重,行业自律与媒体监督同行,教育启蒙和文化熏陶共举,如此多管齐下,才能真正切中要害,彻底根治不文明的“顽疾”。 |
关键词:游客,不文明,行为记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