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贷款降门槛”释放积极信号
公积金贷款门槛即将降低的传闻得到了主管机构的部分印证。20日,住建部长陈政高表示,要发掘住房公积金的巨大潜力,用好用足住房公积金,各地要进一步降低门槛,增加公积金贷款额度。(3月21日《北京青年报》) 众所周知,虽然公积金采用强制缴存方式,但使用却有条件。低收入者往往无力支付首付,成为净储户,而储蓄利息又非常低。高收入者可支付首付,并能享受低息贷款。公积金因制度缺陷,存在“劫贫济富”现象,影响了社会公平。如此语境下,降低公积金贷款门槛,下调首付标准,增加公积金贷款额度,让更多中低收入人群能够通过公积金贷款买房,释放出了积极信号。 事实上,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其初衷是为了维护社会公平,消除贫富差距,最大限度地解决广大中低收入群体住房难问题。然而,从执行情况来看,显然是差强人意。一方面,截至2014年,全国有近万亿的住房公积金闲置资金,处于“沉睡”状态,有钱却贷不出去,以至于有关部门思谋着将住房公积金用于他途;另一方面,真正有购房需求的普通职工遭遇贷款难,现有的住房公积金制度,无疑陷入了一个怪圈。 特别是,住房公积金行业间差距超二三十倍,导致贷款买房,成为一些垄断行业个人账户缴存余额畸高人群的“盛宴”。而对于很多中低收入职工来说,由于个人账户缴存余额偏低,很难达到公积金的放贷门槛;即便有资格申请,所获贷款额度也有限。换言之,如今的住房公积金制度,等于是多数中低收入人群存款,供少数垄断行业高收入人群贷款买房,属于典型的“劫贫济富”,不仅背离了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保障性”、“福利性”和“互助性”,而且形成了新的社会不公。 因此,推进公积金制度改革和管理,消除“劫贫济富”现象,显得尤为迫切。首先,应严格控制公积金缴存上限,提高下限,以此不断缩小行业间差距;同时,降低住房公积金提取和贷款的门槛,提高使用率并适度扩大适用范围,比如,可以用于养老、买房、租房、医疗,甚至可以用于教育投资等,让住房公积金发挥更多作用,真正惠及广大中低收入人群。更重要的是,可采纳专家建议,重新思考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定位,把各地分散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集中改为政策性的国有住房银行,纳入国家统一的金融监管体系。(张西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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