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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暴不应只是家务事

来源: 广州日报 作者: 乐水 2015-03-05 10:46: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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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昨日,傅莹还提到,国家现在正在制定第一部反对家庭暴力的专门法律,征求意见稿已向社会公布了,有望在今年8月份的全国人大常委会上提交审议。反家庭暴力法立法有了明确的日程表,让人拍手称快。

  家庭暴力大家都不陌生。长期以来,在棍棒底下出孝子、打是亲骂是爱、不打不成才等传统观念下,不仅仅是普通人,连许多司法人员也一直持有“清官难断家务事”的观念,认为公权不该介入家庭纠纷,导致家暴受害者求助无门。可是,家暴绝不只是家务事。

  李阳的家暴事件引起全社会的关注,湖北少女被父母囚禁5年,后母虐童致死,老人被锁家中饿死……这样的新闻一再出现,让人唏嚅不已。而且,更让人感慨的是,有调查显示,有10%的故意杀人案件都与家暴有关。家暴之祸,已成为不得不引起重视的社会问题。

  社会问题的解决需要社会各方联合起来,方能制止家暴之恶,保障在家庭中处于弱势的老人、孩子和妇女的正当权益。家庭暴力因为存在于家庭内部,比较隐秘,取证难,这也一直是施暴者难以得到惩罚的主要原因。除了受害者本人要有维权意识,摒弃“家丑不可外扬”的观念外,妇联、居委会等社会机构要建立起反家暴的支撑网络,让受害者第一时间能得到帮助。更重要和最关键的是,要通过立法向全社会宣布对家暴零容忍的态度,并从法律上为受害者提供制度保障,比如,建立未成年人临时监护制度,严惩家暴施暴者,让家暴者不再隐藏于家庭内部,不应只是家务事,而是受到全社会的监督。事实上,家庭暴力问题几乎所有国家都不同程度地存在。目前全球已有80多个国家对家庭暴力进行专门立法。英国就设立了家庭暴力注册簿,将虐待妻子的人记录在案,帮助新结识的伴侣知晓对方过去劣迹。加拿大许多省份颁布反家庭暴力法和紧急状况下保护令,警察也可以破门而入把施暴人带走,直到警方认为解除暴力威胁为止。我国反家庭暴力法的即将出台,也让反家暴有了尚方宝剑。(乐水)

关键词:家暴,惩罚,弱势

责任编辑:芦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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