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起法律利器斩断家暴毒瘤
11月27日,全国妇联、国家妇幼保健中心在石家庄召开“反对针对妇女暴力/针对妇女暴力医疗干预”项目省级经验交流推广会。河北省承德县取得突破性进展,出台了我国首个反对针对妇女暴力的地方法规,建立了以政府为主导、以热线平台为载体的多部门合作反对针对妇女暴力的转介机制等,受到社会各界好评。(11月28日长城网) 在几千年父权的影响下,我国仍然存在着打老婆、小孩是家务事,别人管不着的思想,家丑不可外扬,也让无数的家暴隐于房门之内。长期以来,家庭暴力被视为家庭内部矛盾而忽视了其危害性,施暴者得不到应有的法律制裁,导致家庭暴力行为不断蔓延和升级。中国社科院的一项调查发现,在全国2.7亿个家庭中,遭受过家庭暴力的妇女高达30%。在依法治国的大背景下,承德县出台了我国首个反对针对妇女暴力的地方法规。不仅有利于保护妇女儿童不受暴力侵害,而且有利于完善中国特色的法律体系,对于进一步增强群众的法制意识和自我维权意识,提升整个社会的法制道德水平有着重要的意义。 据全国妇联的调查显示:家庭暴力已经成为我国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尽管《刑法》、《妇女权益保障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对禁止家庭暴力作出了一些规定,但在如何开展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工作、为家庭暴力受害人提供保护和救助等方面,缺乏具体、可操作的规定。由于法律规定可操作性不强,家庭暴力举证困难,夹杂着婚姻、亲情的因素。因此执行效果并不理想,对家庭暴力制造者的威慑力还没有显示出来。承德县出台了反对针对妇女暴力的地方法规,建立了以政府为主导、以热线平台为载体的多部门合作反对针对妇女暴力的转介机制。可谓正当其时,为解决家庭暴力问题开了一个好头。 家和万事兴。家庭是社会的细胞,反家庭暴力是一项系统工程,是一种社会责任,需要全社会的关注与支持,同时也要求受害者敢于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可见,以地方立法形式扩大反家暴外延,其创新善意难能可贵,也值得各地效仿,甚至有必要形成全社会的普遍共识。但是在反家暴的历程中,我们需要更加注重用权利武装弱者,建立起更加严密的法律制度和救济途径,让家暴变成过街的老鼠人人喊打,方能使其无所遁形,消融于阳光之下。(边建军) |
关键词:家庭暴力,法律制度,救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