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声不好”的老人,就可以见死不救吗?
2月1日下午4点30分,浙江玉环县一名老人摔倒在马路中间,8分钟时间内,4辆车和23名行人路过,除一位老人上前询问外,无人搀扶。最终,老人遭一辆白色轿车拦腰碾过,当场死亡。老人所在村的村主任称,无人扶是因为该老人是当地出了名的酒鬼,经常耍酒疯,耍无赖,“以前也曾多次摔倒过,扶起来后,他就说是别人推倒的,要别人赔钱。”(2月4日《新京报》) 陈广江:一个常发酒疯耍无赖、曾被扶起反讹人,甚至跑别人家捣乱的老酒鬼摔倒后,就该无人扶甚至咎由自取吗?倘若这个原因说得过去,那么一切的冷漠、麻木、丑陋都有了冠冕堂皇的理由。 王军荣:该如何扶起“酗酒曾讹人”的老人?前提是一定要扶,这是对生命的尊重。如何扶,则需要讲究智慧。“酗酒曾讹人”不是不扶老人的理由,8分钟,有多少事情可以做,救老人的机会和方式都很多,可太多的“围观者”只是从自身的利益考虑,却没过多地考虑老人倒在地上的危险。 张松超:近年来,关于老人扶不扶问题的争论,实在是太多了,但争论的焦点却总是停留在价值取向层面。说实话,这样的讨论永远也解决不了这一问题。与其在这里讨论价值取向,还不如多去关注一下技术层面的措施,从而为人们消除后顾之忧。 |
关键词:老人,摔倒,无人搀扶 |
责任编辑:芦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