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房租发票也能提 为公积金新政点赞
近日,住建部、财政部、央行联合出台新规定,放宽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的条件。取消房租支出占家庭收入比例的限制,不需提供完税证明和租赁合同备案,也无需租金发票,只需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本人及配偶在缴存城市无自有住房且租房的,可提取双方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 李晶:公积金支付房租条件放宽,对无房人员来说是一种利好的政策形势。但是,这并不意味着监管的懈怠,政府、市场仍要加强对公积金的监督管理,使制定出来的政策更加便民、惠民,此次出台的新政策还对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额度进行了规范,且加强了风险防控和处罚力度,从而保护了雇主的利益,不给企图骗提套取住房公积金的人留空隙,维护了市场的公平性。 旭日:公积金新政一出台,立即引来一片“叫好”。政府要获得公众信任、拥护和支持,并不是在于其强制执行力的强弱,而是在于老百姓的认同感和满意度。老百姓心中有一把无形的公平秤,好的政策自然会得到拥护,自然会被“点赞”。政府部门无数次强调要如何去提高政府公信力,其实多一些如公积金新政一样的惠民政策,又何愁提高公信力无方呢? 李玥:从过去的“层层上锁”到现在的取之于民、用之于民,可以说是一个不小的进步。但有关部门也应当看到,社会公众对于公积金的改革期待,绝非是放宽提取条件而已。笔者认为,有关部门在对公积金制度进行改革的同时,要抓住“七寸”,让广大职工所缴纳的住房公积金能够跑赢物价增幅,追上住房消费增长速度,这样才能够让公众“放心”。 |
关键词:公积金,房租,发票 |
责任编辑:芦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