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如何杜绝“既拿车补又坐公车”?
2015年新年伊始,有媒体报道,江西省新余市对全市288家公车改革单位过去一年来租用公车情况开展突击检查,56家违规租车单位被点名批评并要求限期整改,38家单位的200多人次的个人补交违规租车费用8万余元。 关邑:“两头占”这样的行为不仅违背了公车改革的初衷,更是违背了人民群众意愿,如果不引起高度重视,不加以整治,那么不仅会让好的公车改革制度“难产”,更会让群众由支持和期盼变成质疑和反对。相关部门要不断完善制度,加大查处力度,真正形成高压态势,坚决防止“钻空子”“打擦边球”的行为,真正让公车改革成为群众认可、群众欢迎的好政策。 张丛薇:要解决车补发放后还在使用公车的问题,首先就要解决因工作性质不同被一刀切的车补公平性。其次还要解决干部职工对车补政策的了解,要大家遵守政策,就要让他们充分了解政策,如此才能在处罚他们时让他们心服口服。最后是要完善好制度规定,让这一利好的政策真正落到实处,让干部职工都知道,发放的车补是要用于公务的,不是增加的个人福利。 韩虹婷:俗话说:“鱼和熊掌不可兼得。”要遏制和杜绝今后公职人员“既拿车补又坐公车”的现象发生,防范“权力自肥”,关键是要对已经实施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单位,突出制度约束,加强监督管理,发现违纪问题,必须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做到违纪必究,执纪必严,确保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取信于民。 |
关键词:车补,公车,改革 |
责任编辑:芦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