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长城网>>渤海潮>>即兴发言

治“违停”用“重典”,过头了吗?

来源: 广州日报 作者: 陈维澈 2015-01-13 09:08:23
【字号: | | 【背景色 杏仁黄 秋叶褐 胭脂红 芥末绿 天蓝 雪青 灰 银河白(默认色)

  修订后的《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自今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规定违停最高罚2000元,为全国最高。昨天,首张2000元违停罚单开出——深圳市民宋某洋领到了这张罚单,其10日下午的一次违停,导致布吉片区阳光花园路段瘫痪了3个多小时。(1月12日《深圳特区报》)

  最近深圳备受大家的关注。一是突然宣布“限牌”、“限外”;还有从1月1日起开始实施的全国最严“交规”,规定违停最高罚2000元;二是深圳路边的1.2万个路边停车位也从今年1月1日起实行收费,因都与城市交通有关,这一下子让深圳交通管理话题推上风口浪尖。而日前深圳布吉一司机因违停,领到首张2000元最高“违停”罚单,更是让人领略到了深圳这次新交规的威力。

  自今年1月1日起,深圳实施的新交规:高速上逆行罚款升至3000元,追逐竞驶罚5000元,临时停车收费路段违停罚款由最低200元变成最低500元……“罚款”数字上涨,加上近期突然宣布的限牌限外,一连串的组合拳出击,说深圳市交通治理力度空前,相信大家并无异议。但面对城市交通如此管理的方式,但还是有人提出质疑:深圳是不是通过最严的罚款措施,来打造交通法规的威严,最严交规是不是有点“以罚代管”呢?

  其实,“违停”等交通违章现象屡禁不止,有多方面原因:一方面,个体法律法规意识薄弱、公民责任意识不够因素;另一方面就是交通违法成本相对较低,认为这些违章只是“小菜一碟”抄个牌交两百罚款则可解决问题。但其危害可大可小却不容小觑,任何个人一个违章、小问题都可以酿成一个大问题,而此次动辄几个小时的大塞车则是一个“教训”。

  所以从这个方面来说,对这些交通违章,罚款不是搞“一刀切”,而是具体量化,并根据造成实际影响效果进行处罚,其实是一种进步。如此次“违停”造成大塞车后果就比较“恶劣”,所以用“重典”多罚款,让司机荷包“受伤”,其实也无可厚非。另外,将“违停”最高罚款提升至2000元,虽与“醉驾入刑”不同,但却有异曲同工之处。有统计显示,从2011年5月1日至2013年4月30日两年时间,全国因酒后驾驶导致交通事故起数就同比下降了12.4%。其中,因醉酒驾驶导致交通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和受伤人数,同比分别下降35.2%、21.1%和34.7%。“重典”之下,相信未来深圳“违停”现象也会得到大改善。

  当然,要真正杜绝交通违停等现象,仅通过提高“违停”罚款额度是远远不够的,治标不一定治本。另外,就是要注意交通新法新规在执行过程中,切忌“不教而诛”,理应设立一个过渡期,给司机一个政策消化过程。总的来说,最佳的方法是多方共同协力,相关部门平时加大教育宣传、强化广大司机的交通安全意识,并让大家在潜移默化过程中,共同形成一种遵守交通法律法规意识氛围。但同时对这些违章,适当的使用“重典”,也是必不可少的。(陈维澈)

关键词:深圳,新交规,罚款

责任编辑:芦静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