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制度让新闻发言人“必须说”
12月16日晚,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办2015年新年招待会,会上发布了最新版的新闻发言人名单,包括88个中央和国务院各有关部门,最高法、最高检的新闻发言人名单和联系方式,以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和政府新闻发言人名单,并且名单全部“具体到人”。 对公众来说,新闻发言人已不是一个陌生岗位,自2003年中国政府新闻发言人制度正式启动,已过去十余年的时间。但又不得不承认的是,相较于公众期待来说,过去新闻发言人所发挥的解疑释惑、沟通民意的作用,还远远不够。如果回忆下印象深刻的新闻发言人,可能很多人的记忆还停留在教育部原发言人王旭明、原铁道部发言人王勇平等少数几位。 对早期那些曾备受关注的发言人,尽管评价褒贬不一,但至少保证大事发生时,相关部门有人站出来“说话”。说对说错,当然可以奖优惩劣、改进完善。遗憾的是,从总体而言,能将“个性”和本职工作结合比较好的发言人,只是凤毛麟角。曾有媒体统计,在十年前第一批接受培训的100余位新闻发言人中,有19位从不发言。更普遍的情形是,发言人只是机械承担新闻发布,很少能和民意形成及时有效的沟通。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主任蔡名照去年在央视谈到新闻发言人,就总结了两句话:“一句话是不敢说、不愿说,一句话是不会说,说错话。”这的确反映了当下新闻发言人的普遍状态,而其中最核心的问题,或许还是“不愿说”。如果没有硬性的制度要求其“必须说”,那么不说最多“无功”,说了还可能“有过”,作为个人来讲,当然是选择“不愿说”。相反,如果制度过硬,对发言人的发言频次有硬性要求,发言人自然会主动去提升媒介素养,去研究表达的技巧。久而久之,“会说”的发言人才会多起来。 央视主持人白岩松曾经为发言人做过培训,去年以全国政协委员的身份提交提案,建议政府部门应每月定期举办新闻发布会。在一个信息社会,每月一次沟通频率,应是对发言人的底线要求。现在国新办已决定,明年起每周定期开政策吹风会,回应公众关注的问题。这也应成为其他部门新闻发言人的通用规则。 除了这种定期例会之外,还可以有一些更细化的规定。比如,在遇到突发公共事件,引起舆论高度关注的时候,相关部门的发言人应在多长时间内,通过哪些基本渠道向公众发布信息、回应关切。在新媒体时代,民众对关键信息的渴求,有时是以秒来计算,发言人必须适应这样的节奏。 李克强总理曾提出,要“让政府政策透明,让权力运行透明,让群众看得到、听得懂、信得过”。要实现这个目标,新闻发言人的作用至关重要。期待国新办能以更具体的制度,让发言人敢说、愿说、会说。(敬一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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