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击新闻敲诈和假新闻须持之以恒

来源: 长城网 作者: 李忠勇 2014-12-09 13:3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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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4月以来,河北省开展了打击新闻敲诈和假新闻专项行动。7个多月以来,河北充分发挥新闻道德委员会作用,坚持惩治和引导相结合,坚持治标和治本相结合,动真碰硬、狠刹歪风,采取多种举措推进专项行动不断深入开展,取得了阶段性成效。(12月5日长城网)

  看到这个消息,令人欣慰,但打击新闻敲诈和假新闻距离目标和要求仍然任重道远,须持之以恒,常抓不懈。

  新闻工作是一项光荣而神圣的事业,新闻记者被称为“无冕之王”,受到全社会公众的信赖和尊重。众所周知,真实性是新闻的生命,而有的媒体记者受社会不良风气的影响,竟然不顾自己的身份和职业道德,一味追求名利,不深入实地进行采访,把道听途说、捕风捉影的“马路传闻”写成新闻,甚至凭空想象,无中生有,闭门杜撰虚假新闻;有些媒体为吸引公众眼球,单纯追求新奇和独家新闻,对离谱的“新闻事件”不加审核,抢先编发,而后其他媒体盲目转载,以讹传讹;更为严重的是还有的媒体记者滥用新闻采访权,搞稿钱交易,向被采访对象敲诈勒索,收取钱财,大量发表失实报道,同时也有不法分子假冒记者在社会上招摇撞骗,给一些单位和个人造成了名誉和经济损失,严重损害了新闻媒体在公众心目中的形象。

  新闻媒体是党和政府的宣传平台,公众依靠媒体所提供的情况作出好或坏的判断,在新闻宣传中肩负着重要的社会责任。新闻媒体有着严格的新闻纪律、原则、规定和禁令,必须要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坚持新闻的真实性,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加强对采编人员的管理教育,恪守媒体自身道德,对新闻稿件严格审查把关,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自觉践行社会责任,坚决抵制新闻敲诈和假新闻事件的发生。广大新闻工作者要充分认识有偿新闻、新闻敲诈、假新闻等行为的严重危害,珍惜自己的职业,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新闻纪律和行为规范,真实客观地搞好宣传报道,切实维护新闻工作者的良好形象。

  深入开展打击新闻敲诈和假新闻专项行动,是深入贯彻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八项规定的重要举措,是解决群众反映突出问题的迫切需要,也是推动新闻事业健康发展的重要保障。要继续由宣传部门牵头,协调有关部门通力合作,齐抓共管,采取惩治和引导相结合、治标和治本相结合的办法,对新闻媒体认真进行整顿,对于搞新闻敲诈,故意造假的采编人员、假冒记者诈骗的不法分子和审核不严,编发虚假新闻,造成恶劣影响的编审人员,必须严肃新闻纪律,及时依纪依法进行查处,对重大新闻敲诈和编造传播假新闻的案件,要成立联合调查组,多部门协同开展调查,依法进行严肃处理,决不能迁就姑息。同时,在开展打击新闻敲诈和假新闻行动中,要防止图形式,走过场,搞一阵,停一阵,必须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坚持不懈地抓下去,使之成为常态,才能取得更好的效果。(李忠勇)

关键词:河北,新闻敲诈,假新闻

责任编辑:芦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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