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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车费收支不应成谜

来源: 西安日报 作者: 程施臻 2014-12-03 14:5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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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来,媒体披露出一些城市所收取的巨额停车费去向不明,此事引发社会持续关注。

  据新华社记者调查发现,在北上广津,车主缴纳的道路停车费与政府财政所得之间存在巨大差额,至少有一半没有进入政府口袋,而且也没有一个城市的财政部门公开回应关于巨额停车费的详细收支情况。

  目前,北京上海广东天津这4个城市的汽车总量已超1200万辆,道路停车费相当可观。但这笔牵涉公共利益的巨额资金,却始终“去向不明”。调查显示,其中50%的停车费没有进入政府财政,即相当于另外的50%流入了停车场以及相关利益者的口袋。严肃地说,这是另一种形式的侵吞国有资产。但令人担忧的是这种情况并非只在上述城市存在,全国许多城市恐怕都说不清。

  大量原本应用于城市道路建设的公共资金被人侵占,对民生和城市发展构成了双重伤害。巨额停车费的收支竟然成谜,既暴露出相关管理机制和制度的混乱,也令人生疑。一方面,很可能存在暗箱操作,潜藏腐败;另一方面,停车费是对占用道路资源的一种补偿,那么是否有以及有多少停车费是用来维护道路资源的,也应该给公众说明白。

  首先,高额停车费“用在哪里”不能是糊涂账。停车费不能为停车收费企业所用,他们只能拿自己劳动应得的那一部分,高额部分必须上交给政府部门。这个巨额停车费也不能为政府部门自己所用,政府部门只有管理的权力,确保不乱用。本着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原则,停车费应用到公共交通基础设施的建设、公共交通环境和条件的改善以及公共交通系统的完善上。

  其次,停车费属于公共收费,需信息公开。路边停车费的账本一定要晒清楚,这既是停车费公共收费属性信息公开的需要,也是深入利用市场化手段治堵的需要,更是防止权力寻租滋生贪腐的需要。这个账本不晒清楚,不但容易发霉“长毛”,还会为市场化手段治堵增加改革阻力。

  第三,停车费收取使用应公开透明,专款专用。道路停车收费还应采取必要的听证以增加透明度,只有在公开透明的运作体系下,公共资源才能得以真正优化。此外,政府或企业的收费情况要在第一时间公示,充分尊重民意,方便社会监督,谨防城市道路等公共资源沦为少数人的谋利工具。有关部门应理顺占道停车位承包关系,加强对停车场收费的规范化、电子化管理。同时,明确收费属性,对停车费的收取及使用情况,应公开透明,做到专款专用,接受审计及公众监督。停车费的流向透明了,才能减少停车纠纷,停车管理也能更省心。

  各个城市职能管理部门,只有加强监管,并公开回应巨额停车费的详细收支,做到阳光透明,才能真正回答人们的疑问。(程施臻)

关键词:停车费,收支,监管

责任编辑:芦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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