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二胎要退独生子女费,该不该?
日前有郑州市民陈女士反映,她符合条件生二胎,但向社区申请二胎指标时被告知,夫妻俩享受的独生子女费,应当如数退还。而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调整完善生育政策的意见〉的通知》,单独夫妇申请再生育的,应当注销其“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停止继续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优惠待遇,此前已经享受的不再退还。 谢晓刚:领取独生子女费是一种国家奖励和赠予行为。既是奖励,无论金额大小,体现的是国家对独生子女家庭的认可和感谢。至少在这个家庭申请二胎前这些年是为国家作出过贡献的,也理所当然享受着国家的这个奖励,一但这种行为终止,国家也理所当然可以终止这种奖励行为,但要追讨前期付出的奖励,就有点“耍无赖”的嫌疑了。 苗凤军:群众不满意说明了计生工作还存在着漏洞,当地卫计部门应该认真反思,只有在工作中认真负责,将计生政策法规及时宣传到位,好政策才会真正彰显出民生责任来,否则任何一点点的疏忽,都会让好政策在落实的时候出现尴尬的现象,到时候即使卫计部门工作做了多少努力,也不会让群众赞扬的。 |
关键词:生二胎,独生子女费,退还 |
责任编辑:芦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