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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文10公里走22天 “为官不为”闹笑话

来源: 扬子晚报 作者: 玫昆仑 2014-11-10 08:17: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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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北日报》报道,襄阳市水利局到樊城区清河口办事处,直线距离约10公里。一纸公文6月14日发出,7月6日才收到,足足走了22天,导致小清河右岸堤防房屋拆除工程不能按期完成。

  公文10公里走22天,其实就是“为官不为”。试想,如果一级一级的干部多一些责任意识,多一些办事效率,少一些懒散作风、少一些敷衍态度,一纸公文10公里,就是派人走路送,2小时也走到了。

  公文10公里走22天,折射出一些机关干部习惯于当“混事官”、“太平官”,以为“干的越多错的越多,干的越少错的越少”;甚至认为多干事就容易“不干净”,不如少干事。于是,这类机关干部饱食终日,无所事事,得过且过,混将起来。殊不知,在其位,不思进取,无所作为,工作平庸,就是一种过错,既难以对自己负责,更难以对党的事业和人民群众负责。

  这就需要严惩“为官不为”者,既教育当事人,也可警告其他人,从而引导机关干部破除“守摊子保平安”的陈腐观念,时刻树立正确的功过观和群众观,树立强烈的责任心,不负党和人民的重托,为官一任,担责一份,造福一方,决不能当“混官”、“庸官”。

  “善治病者,必医其受病之处;善救弊者,必寻其起病之源。”“为官不为”源于初衷不正,治理“为官不为”现象,还需要从源头抓起,从干部任用与提拔上从严把关,防范“带病提拔”,把一些思想不正、动机不纯、缺乏信念的干部拒之门外,让“公堂木偶”销声匿迹,从而形成制度,让肯干事、敢干事,会干事的优秀干部脱颖而出。(玫昆仑)

关键词:机关干部,办事效率,作风

责任编辑:芦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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