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公路收费延期”背后的糊涂账
近几年山东地方政府正值还贷高峰期,每年还款超200亿,压力很大。而目前山东正面临新建2000公里高速的“大考”,停止收费将使山东交通建设“难以为继”。因此到2015年底,山东收费期限达到或超过15年的15条政府还贷高速公路,可能全部或者部分延长收费期。(10月24日大众网) 每次看高速公路收费的新闻,都会伤心又伤肝。即便你用平和的心态,面对高速收费延期这样“根本就不讲理”的事,也会火冒三丈。虽然,我们每个人并不是天天都要跑高速,但政府相关部门带头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会让我们每个人大失所望。 过往几个月,无论是山东高速还是山东交通管理部门,都阐释过N个延长15条高速公路收费的理由。比如:还不起贷款了;修不起新的高速路了;现有高速公路无法正常维护了;高速路将出现管理问题了……这些理由,个个高大上。然而,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语境里,只有严格执行《收费公路管理条例》才是真正的高大上行为,在法律法规面前,所有的理由都荒唐可笑。 《收费公路管理条例》第14条明确规定,“政府还贷公路的收费期限,按照用收费偿还贷款、偿还有偿集资款的原则确定,最长不得超过15年。”这一条规定的前面没有那么多的定语条件,无论如何最长不得超过15年。然而,山东将所有的高速公路的账单放在一个锅里煮,只要有贷款,只要还需要还款,所有的高速公路便都要收费。 高速公路收费,早已变成了一本又一本的糊涂账。政府部门以及相关国有企业对收费账单,从来就没有公开过。在不公开的语境里,高速公路“大跃进”现象愈演愈烈。2014年,山东高速公路总里程已经达到5000公里。这一数字,意味着高速公路在山东已然达到了密集的程度。要知道,疆域广阔的加拿大不过只有1.65万公里,德国和法国的高速公路不过只有1万公里左右。同时,在各省的“努力”下,我国高速公路总长度也早已超过美国成为“世界第一高速公路大国”。 高速公路“大跃进”或许没错,但既不晒账单,又将所有的成本都转嫁给老百姓就不应该被允许。如果地方政府还要修一些收几十年都不可能收回成本的、利用率极低的偏远公路,恐怕实现交通部在2011年承诺的“不收费公路将占全国总里程96%以上”目标,就只能寄希望于22世纪甚至23世纪。 依法治国是大势所趋,用法律作为准绳,革除既得利益集团的话语霸权和随意裁决与公共利益相关事务的权力,更是大势所趋。如果连政府部门和国有企业也要带头违反法律法规,我们就不要谈什么依法治国了。(王传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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