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热联动只涨不跌应审视定价机制
随着北方陆续进入取暖季,取暖费已经开始收缴。然而,在煤炭价格连年下跌情况下,采暖费没有下调引发质疑。在沈阳和济南等地,一些市民形容煤热联动机制“只管涨,不管跌”。 质疑在去年同期就已出现,然而一年过去了,一切照旧。自2012年5月以来,受煤炭行业整合产能、国内外需求减弱等影响,煤价持续下跌,与2008年煤价高企时相比,跌幅已达一半。但是,取暖费却岿然不动。煤炭作为采暖基本燃料,其成本占采暖成本的40%-60%左右,煤价在近两年的断崖式下跌,降低了多少采暖成本不是一道难解的数学题。而早在2005年,国家发改委与建设部联合发布的《关于建立煤热联动机制的指导意见》中即已规定实施煤热联动机制,煤热价格联动以不少于一年为一个联动周期,若周期内煤价变化达到或超过10%后,相应调整热价。 煤价高企时煤热联动机制有效,煤价下跌时相关规定如一纸空文,这不仅是政策尴尬的问题,更是涉及公众利益的问题。对此,相关部门和企业有必要作出回应。 如果从现行机制角度解释采暖费何以只涨不跌,其实并不难。一是煤热联动机制存在缺陷,只设定了煤价与供暖价格的联动关系,但没有将热力企业的人力、管理成本涵盖进来,尽管相对于市场化的煤炭价格,热力企业的运营成本相对稳定,但在其运营成本细节没有公开的情况下,足可以成为不下调采暖费的借口。二是近年来煤炭、热力企业治污治霾成本提高,限制了下调采暖费的空间。三是地方政府提高了冬季室内的供热质量和标准,导致供热成本增加。 难点在于,这些理由是否能让公众信服。热力企业的运营成本能否公之于众?治污治霾成本在煤企和热企的占比是多少?提高供热质量增加了多少成本?假如这些信息没有形成制度性的公开惯例,那么制度性的煤热联动机制就是一个笑话。此外,即使这些信息公之于众,还有谁来甄别真伪的问题。如果以企业自身的成本核算为政策依据,那么有利于企业而不利于公众利益,就是大概率事件。 难点还在于,是否应该反思:引入市场化价格的煤热联动机制,对于供暖到底要起到什么作用。供水、供电等其他同属于公用事业的行业,都有可能因资源错配导致浪费的问题,而供暖的特殊之处在于,既有季节性,个人也很难虚耗。相较于水、电,供暖是更典型的公用行业,在这样的行业引入市场化价格,更容易导致服务质量的不稳定。 一条供暖管道中包含了这么多难点,实则表明公用和市场混搭,未必是好办法。即使完善了煤热联动机制,相关企业做了信息真实公开,还会有质疑声出现。其实,最简单的办法不是没有:公用的按公用价格机制办。突出了这一原则,公众掏采暖费才能心甘情愿。(徐立凡) |
关键词:煤热价格,下跌,采暖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