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失信影响提拔?
赞成 约束治理者本应是常识 人无信不立,国无信则衰。社会诚信建设的重要性,理论和实践已有说明而无须过多注解。在一个全覆盖的社会诚信体系之下,自然不允许有不受限制的特殊群体。农民工也好,公务员也罢,作为一个社会个体,在权利和义务上完全一样,都应为失信而付出代价,比如就业受到限制,晋升面临困难。若诚信体系建设不能做到起点公平,一视同仁的话,差别化对待的结果就是暗窗林立,无以为效。 时下的诚信体系建设最大的瓶颈和障碍在于,运动员和裁判员集于一身,形成了事实上的法外之地。有选择的执行,使诚信体系成为治理别人的手段,而对于治理者却缺乏必要的约束。比如同样是承诺,若一个公司职员对客户的某项承诺没有兑现,就可能被罚款甚至解聘;而若是一名公职人员,即便在人代会上向代表们作出了庄严承诺,失信了也可能毫发无损。否则,现实中就不会存在大量的半拉子民生工程。 当然,公务员失信的表现很多,比如“一套班子一套人马,一套人马一套政绩”,“前任不管后面洪水滔天”,“后任不管前任‘繁花锦簇’”,只编织“自己的一片天地”,最终导致了政府的失信,其他诸如政绩治水、形象工程等,都是公务员失信的现实写照,并形成了极大的负面效应。故而,社会诚信体系的建设,必须以公务员诚信为重要内容的政府公信为关键。时下的诚信体系建设不少,比如各个行业和领域实行的“黑名单制度”,在实际中最终都沦为摆设,根本原因就在于政府诚信没有发挥作用,惩戒机制对政府失信约束失灵。 公务员失信影响提拔本应成为常识,而且这样的制度设计应当更加公开和透明,以全面的信息公开,让公众有机会查询和监督,并让其他惩戒机制共同发挥作用。若只是隐藏于内,有选择地执行,无疑对公众是最大的失信。无论从法律法规,还是传统习俗来说,公务员失信都表明其道德品质有问题,跟“德才兼备”的岗位要求完全不合,理应受到惩戒甚至丢失饭碗。若连法律法规的要求都未能得到执行,诚信体系建设若不能坚挺起来,其前景恐怕也难言乐观。(唐伟) 拿公务员开刀画龙点睛 广州市建立社会诚信体系,先拿公务员开刀,这才真正是壮士断腕,打造社会公平公正秩序的大改革,这样的改革有利于破除政府公务员自身存在的恶疾,提升政府的廉洁形象,也是体现政府工作诚信的一项新举措,这项工作的开展,值得群众期待,更值得群众点赞。 政府建立诚信体系,公务员就要做表率,就要勇于担大责,况且公务员讲诚信也是政府工作人员必须有的素质,但在实际表现中,有相当一部分政府工作人员无论在工作、生活还是在学习中都不能做到事事讲诚信、时时讲诚信,正是这些怪象存在,不仅仅让公务员个人的形象受到冲击,同时让政府的形象也受到广大群众的质疑,因此要建立社会诚信体系,公务员必须自己做出榜样,这样才能够打造公务员的公信力、政府部门的公信力,才能够让公务员的形象引领这个时代。今天广州市在建立社会诚信体系工作中,对公务员队伍进行严格要求,真正是将改革引入到深水区,给公务员的头顶上戴了紧箍咒,让公务员本身不得不严格要求自己,督促自己进步,让自己从全面上得到提升,这个诚信体系的建立相当给力,并为打造政府清正廉洁形象保驾护航。 当然广州在建立社会诚信体系对公务员严格要求的同时,更要对公务员的日常工作考核做到实事求是,做到按建立诚信体系的标准办,对于不讲诚信的公务员,就要按照相关的考核办法进行落实,切不可只是将各种制度挂在墙上或者是放在档案盒里,最后的结果只是雷声大雨点少,让社会诚信体系的建立成为时代的笑话。(苗凤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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