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长廊”何以让民众无福消受?
云南省河口县有一个名为“中国—东盟河口国际旅游文化景观长廊”的项目,这个2011年2月完工的项目被当地誉为“边境明珠”,总投资额为2.7亿元。但在3年之后的2014年5月23日,该项目却开始动工拆迁,拆迁补偿费用保守估计要3亿元左右,高于它的建设费用。(6月19日《东方早报》) 一些地方干事,哪怕是赔钱赚吆喝,也乐此不疲。云南河口县当初决定上马这么一个文化长廊项目,政府的劲头,那是九头牛也拉不回来。尽管有人反对,尽管报批程序有瑕疵,该项目还是在“政府特批”的尚方宝剑指引下如愿建成了。但人们尚未完全领略这条文化长廊的风韵,其又面临着被拆除的命运。现在,按照有关部门新的布署,文化长廊将被改造为“还河于民、还景于民”的城市公共空间和平台,这与此前关于文化长廊集“商业、文化、旅游观光于一体的建筑景观带”的规划,可谓大相径庭。 这意味着,短短数年间,围绕这条文化长廊的建设规划,将有前后迥然不同的“思路”,最直接的影响,就是要对已建成的项目进行拆迁。如今保守估计达3亿的拆迁补偿费用,甚而远远超出2.7亿元的建设费用。显然,这是一笔得不偿失的亏本买卖。先前为打造建筑景观带而建设的欧式风格商铺,很可能要沦为挖掘机下的废墟。可惜吧?但一些职能部门做事,似乎从来不屑于算经济账。 既然这条文化长廊“沿河商铺严重影响了景观,成为群众反映的热点问题”,那么在规划设计之初,决策者为什么不倾听一下民众的意见,把民众的意愿反映在规划之中呢?这样做,至少可以让规划更科学一些,更契合民众的现实需求一些,不至于现在民众反映强烈了,整个项目都要推翻。 从打造“商业、文化、旅游观光于一体的建筑景观带”到如今要“还河于民、还景于民”的规划更改,若是认真汲取了民意,原本是不用付出这么巨大的成本来折腾的。 文化长廊这一建一拆之间,无端消耗的人力、物力、财力损失,以及朝令夕改所损害的政府公信,该由谁来负责呢?数亿元的公共资金损耗,总该有相关部门和责任人为决策失误埋单吧?(屈正州) |
关键词:边境明珠,拆迁,补偿费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