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消防不灭安徽火”影响极坏
“河南省村民点燃秸秆引发火情,河南消防第一时间赶到事发现场,控制河南所属辖区火情后,却任由火势向安徽辖区蔓延。”这一消息引发网上热议,河南消防回应称:位于安徽省与河南省夏邑县马头镇交界处麦茬发生火灾,马头镇政府组织镇专职消防队扑救火灾。灭火主体为乡镇自建消防队,非现役消防队。(《亳州晚报》6月9日) 消防车和派出所民警赶到现场,却只负责控制本省范围内火情,而且据一位接受采访的农民说,一位民警竟然说出“俺就不给恁安徽救火”这样的话,如此不可思议的“地方主义”简直令人震惊。这可不是简单的小家子气,而是一种非常要不得的区域割裂主义。且不说大火本是从河南那边烧起来的,面对邻省农民蒙受损失,消防队怎能无动于衷?这比我们时常批判的见死不救的路人冷漠,有过之而无不及。 当然,“河南消防不灭安徽火”的事情,毕竟不是现役消防队干的,而是乡镇自建消防队的作为——人家自己建的专职消防队,只负责本区域内的灭火,似乎可以理解。但无论政府专职消防队,还是乡镇自建消防队,同样都是专职消防队,适用的也都是同一部管理办法。5月1日起施行的《河南省专职消防队管理办法》明确规定:不履行规定职责的行为,给予通报批评;对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那么,抱着狭隘的地方主义“见火不救”,算不算懈怠履职呢? “忠诚可靠,赴汤蹈火,服务人民”是新时期的消防精神。无论是基于职业的消防精神,还是基于朴素的人道主义,“河南消防不灭安徽火”都是一种耻辱。就算是普通的民众,面对这样的情况,也不会如此区分你我袖手旁观。 “见火不救”就是对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冷漠,就是对职业精神的背叛,就是对人道主义的背弃。这样的行为,是没有任何借口可以推脱责任的。倘若我们容许这样的区域割裂主义,那么人人自私自利的结果,就是人人共享龌龊的悲剧。 不得不说,“河南消防不灭安徽火”是一个很坏的例子,必须依法受到严惩。无论是救灾,还是协调发展,都需要有更多的区域合作,而不是区域割裂。如果跨省的火可以不救,跨市的是不是也可以?跨县的呢?跨村的呢?我们所期待的社会应该是合作共赢,而非割裂共输。(舒圣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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