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升国企就业公平,不能止于招聘公开
今年我国高校毕业生就业规模达到727万人,创历史新高。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发文,要求促进公平就业,其中规定,“国有企业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除涉密等特殊岗位外,都要实行公开招聘”。(5月18日《北京青年报》) “公开招聘”无疑是维护就业公平的一个重要环节。而在现实生活中,国企招聘缺乏充分的透明度和相应的公正性,甚至催生一些岗位世袭化、裙带化现象,也是一个不争的事实。如据此前《中国青年报》的一项调查,61%的受访者认为央企招聘“很不透明”,89.8%受访者认为这种不透明会“令央企裙带关系泛滥”。 这种背景下,相关部门出台规定,要求“国企实行公开招聘”,当然具有明显的现实针对性,而其推动促进国企“就业公平”的价值,当然也应予肯定。但是,如果因此便进一步高估这一“招聘公开”的公平价值,乃至以为仅仅凭此就足以确保国企“就业公平”、根本解决“裙带泛滥”等国企就业不公现象,又未免显得一厢情愿。 在市场经济环境下,作为市场主体的国企,何以会对“公开招聘”这种原本有利于“优胜劣汰”、“选贤任能”的市场化用人法则不“感冒”?答案当然很简单,那就是,目前我国的许多国企尤其是那些具有高度垄断特征的国企,事实上还不是真正正常的、完全遵循“优胜劣汰”“公平竞争”等市场法则的市场化经营主体。 凭借特殊的垄断地位,一些国企央企不仅很赚钱,而且赚得非常轻松。这种赚钱能力,实际上又与国企自身的经营能力水平以及员工的工作才干并没有太大关系。而这样一来,国企显然不会有太大的兴趣、动力、必要去追求有利于“优胜劣汰”、“选贤任能”的“公开招聘”——因为不靠“优胜”“贤能”、无需市场竞争,国企照样也能轻松赚钱。 从国企自身的内部治理来看,囿于出资人缺位、法人治理结构不完善等原因,目前我国许多国企事实上也并不是真正按照“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担风险、自我约束”的市场规律运行的正常市场主体。而这不可避免又会导致,国企往往不需要对其真正主人——“全民”负责,而沦为“内部人”所控制的牟利工具。在这种治理结构下,作为一种巩固和扩大内部既得利益手段的“裙带关系泛滥”,当然既不足为怪,也在所难免。 这也就是说,国企招聘之所以“不透明”、“裙带关系泛滥”,其实并不止是一个简单表面的招聘问题,而更是一个深层的国企本身市场化问题,也即,国企的市场化改革仍不到位——不仅外在的“去垄断化”市场化改革不到位,内在的市场化法人治理结构改革同样也不到位。因此,要想真正确保国企“就业公平”,关键不在是否“公开招聘”,而在于国企自身是否充分实现市场化、成为正常的市场主体,前者只是治标,后者才是治本。(张贵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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