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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亲状告儿子7年不回家 法院判决每年回家一次

http://www.hebei.com.cn 2014-05-14 09:22 长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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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月11日是母亲节,但是,身在海南省的老母亲苏阿姨却依然没有盼到自己的大儿子从佛山回家去看她一眼,已经七年了,他依然不肯回家。情不得已之下,这位老母亲早前将大儿子告上法庭。近日,苏阿姨收到禅城区法院的一份判决书,法院判令她的大儿子每年必须回去探望她一次。但是,目前判决书尚未生效,且即便生效了,苏阿姨也没有把握他会回来。

  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相关负责人介绍,苏老太愤而告不孝子一案是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实施后,佛山法院审结的第一宗精神赡养案件。

  控诉:“7年没回家看母亲”

  苏阿姨年轻时嫁到了海南省东方市感城镇,先后生育了8名子女。几十年来,她跟丈夫含辛茹苦将几个孩子抚养成人,其中,大儿子李某文从部队转业后定居佛山。

  1998年的一天,她突然入院,被检查出是脑血栓,虽然花费十几万救活,但是仍然落下后遗症,需要断断续续就医诊治,身体每况愈下。病后的前几年,大儿子还会偶尔回家看望,让她稍感安慰。但是,2006年老伴去世后,从2007年开始,大儿子就不曾回家看望过她一眼,至今已7年。

  为了见儿一面,老妇愤而告不孝子。

  由于苏老太有病在身无法出庭,她的三儿子李某强作为代理人参加了诉讼。

  面对弟弟当庭指责“不孝”,李某文辩称,法律没有强制性规定逢年过节其要回家。“况且我也没有时间。”他说。

  大哥的冷漠无情一下让李某强情绪变得十分激动,大声说:“母亲活不了多久了,过去的事情都过去了,我们起诉的目的很简单,就是想大哥你有空回家看看母亲,给父亲坟头上炷香,拿点钱给母亲做生活费,不要她过得那么可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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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回家探母,判决,赡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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稿源:羊城晚报
责任编辑:芦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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