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公开不能用“等等”打马虎眼
与中央公开透明的行政体制改革坚定决心相比,不少地方在政务公开时喜欢遮遮掩掩。编制预算说明时,谈到资金结转、预算支出时动辄在“亿元”单位后边加个“等”;在预算执行情况报告里,蜻蜓点水列出一个支出项目,用“等等”代替几十个项目“鱼目混珠”的情况比比皆是。“等等”,到底都遮掩了什么?(《黑龙江日报》3月20日) 只要是应当公开的政务信息,不论数据多少、信息大小,也不论公开的文本有多长、说明的事项有多细,公众都不会嫌啰嗦。相反,对那种公众想知情却看不到,想详细了解却被“等等”糊弄过去的信息公开方式,群众会感到费解和不满。这种以其“昭昭”,使人“昏昏”的政务公开,不仅需要规范和纠正,更有待相关部门打破砂锅纹到底,看一看“等等”的葫芦里究竟装了些啥。 一些官员认为,政务公开只要抓大放小,把大的项目、数据公开了,一些数额小占比不大的项目,就可以忽略不计,一笔带过;或者觉得,连芝麻大的小事也要公开,政务公开就不能突出重点,会像流水账一样,影响公众的审查、监督情绪;或者觉得这样做,政府很没面子。一个地方的政务信息,经过归总后,数字和占比小的项目仍能说明一些问题。三公经费都是以万元为单位,小数点后面的数字也不应当轻易抹掉。 以前,“原则上”这个词,在政府文件中很常见。这种“灵活”的表述,给违法乱纪预留了空间,给操作者带来了可“转换”的余地。目前,政府文件中类似“原则上”的说法少了。与“原则上”一样,“等等”背后也是更大的操作空间,公众对政务信息公开中“等等”的较真,是公民权力的一种体现,更是对习惯性隐藏或掩饰的一种抵制。 “等等”,在政务公开文本中,不是不可以用,而是应当少用或不用,尽可能把所有应当公开的信息,都和盘托出展示在公众面前。“等等”出现的频率太高,即使政务信息没有弄虚作假,所涉及的项目和内容没有违反法规,公众也会怀疑政务信息公开的诚意,甚至以为政府部门隐藏或者掩饰了许多秘密。 公开政务信息,是积极推进阳光行政,向群众汇报,让群众监督的重要体现,不能用“等等”来打马虎眼。(卞广春) |
关键词:政务公开,资金结转,预算支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