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理土地污染须防“讳疾忌医”
环保部副部长翟青在11日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表示,环保部正在按照国务院的要求编制《土壤环境保护和污染治理行动计划》,其中包括划定重金属严重污染的区域,投入治理资金的数量,治理的具体措施等多项内容。种种迹象表明,继大气污染防治后,土壤环境污染成为我国下一步重拳治理的重点。(《经济参考报》2月12日) 环境和生态的恶化是体系性的存在,大气、水和土壤之间存在着关联性。严重的雾霾让人对大气污染的严重程度有了直观感受和切肤之痛,而镉大米和重金属事件的不断出现,又让人对土壤环境污染心存芥蒂。如果说严重的雾霾倒逼了“史上最严”的治理政策的出台,那么时下从调查摸底到出台组合拳进行治理,都足以说明土壤环境污染触目惊心,到了非治理不可的地步。 与污染的日益严重相比,则是法律、技术的缺失,以及巨额资金投入的挑战。在具体模式上,依然延续着“先污染,后治理”的老路。相比于污染带来的低收益,未来的治理成本将会更加庞大,而其成效能否得到巩固,同样面临着多方的挑战。从根本上讲,治理的组合拳能否取得预期效果,取决于责任与决心。 然而不得不承认,责任和决心恰是目前最稀缺的一种品质。其实,无论是环境保护的取向性,还是对污染行为的对待方式,无疑是最具体的检验。治理土地污染固然属于全民行动,但政府主管部门应当在其间发挥关键的政策导向作用,并通过自身的行为向外界传递出应有的态度。因为众多事实表明,只有直面问题和挑战,不逃避,不隐讳,不掩饰,才能激励带动社会其他群体参与,并最终形成群防群治的格局。 不客气地说,相关部门存在的讳疾忌医之态,尤令公众失望。2013年,环保部就曾以“国家秘密”为由,拒绝向北京律师董正伟公开“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方法和数据信息”。可以想象的是,当土壤污染状况信息被环保部门视为“国家秘密”,并拒绝公布,外界无以知晓真实情况,又如何发挥监督与参与作用?正是这种部门自利化和隐讳化,将社会其他力量拒之门外。若不能改变这样的观念与方式,所谓的组合拳也只能是“一个部门的战斗”,即便其再强悍也可能沦为花拳绣腿。 环境保护与治理不仅是权力之为,更是权利之事。只有开诚布公,坦诚相对,直面问题才能最终促进解决。摈弃“国家秘密”式讳疾忌医有多个层面的意义,一是通过信息的发布与公开,可以对违法主体进行监督与限制,比如对地下暗排者进行曝光,对重大污染行为进行点名批评,对地方不作为进行约谈,对处理过程进行及时公布,都可以形成强大的舆论监督,并能发挥不可替代的作用;二是可以形成广泛的社会共识,让保护环境和治理生态有更强大的民意基础,并构建群策群力、共同参与的格局;三是对信息发布者本身也会形成监督,对自身工作形成严格的要求,并因此将外界要求的压力转为动力,从而促进自身工作的升级。 思路决定出路,责任决定决心。总之,治理土地污染要摈弃“国家秘密”式讳疾忌医,关键要校正行为取向与价值判断,让责任真正坚挺起来。(堂吉伟德) |
关键词:土地污染,生态恶化,治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