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好“个人报告” 远离腐败泥潭
日前,中共中央组织部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进一步做好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工作。领导干部要严格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2010年印发的《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积极主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保证填报内容真实准确。(12月29日新华网) 近些年来,官员腐败现象时有发生,从雅安“瘟神”官员徐孟加到色官贪官刘铁男、雷政富,从“舌尖上的腐败”再到“住房上的腐败”,形形色色各式各样的诱惑在腐化着我们的官员,在诱惑着我们的干部。一旦不注意,一个不小心,便会打开腐败的潘多拉魔盒,释放出内心潜在的魔鬼,从而走上祸国殃民的不归路。因此,打击贪污腐败是国泰民安的关键所在。而做好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工作则是一招加强新形势下领导干部监督的“妙棋”。 我党历来都把领导干部廉洁自律作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要工作之一,此次中组部重拳出击,发布《通知》,明确领导干部要严格遵守报告纪律,如实汇报个人情况,特别是强调了凡不如实填报或隐瞒不报的,一律不得提拔任用、不列入后备干部名单,真是有着“打铁还需自身硬”的底气。笔者认为,要妥善开展好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工作需要做好以下两个方面。 要抓好汇报工作内容。应该紧紧抓住当前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方面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将房产、投资、配偶子女从业等事项列入报告内容。这是近些年领导干部容易发生问题的方面,有的是隐性的、苗头性问题,有的是群众反映强烈的普遍性问题,有些则是容易发生腐败的问题。全面的掌握领导干部的情况有助于预防贪污腐败。 要做好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抽查核实工作。《通知》指出,抽查核实工作主要是对报告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核实,同时对拟提拔的部分考察对象、拟列入后备干部人选对象进行重点核查。此举甚得民心。只报不核等于白报,开展抽查核实等于牵住了管理监督干部的“牛鼻子”,能够使得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真正落实到实处。通过报告有关事项,可以全面了解党提倡什么,反对什么,领导干部应该做什么,不能做什么,从而不断强化严格自律的意识,自觉将腐化行为扼杀在萌芽中。此次《通知》体现了中央从严治党、从严治吏的决心,定要贯彻落实下去,让广大人民群众看到我们党的优良作风和良好形象,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让我们的社会更加和谐、美好。(吴树玲) |
关键词:领导干部,个人报告,腐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