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识喷涂只是公车治理的第一步
云南省丽江市永胜县的公车改革迈出了实质性的步伐。从现在开始到本月底之前,永胜县将完成公务用车的标识喷涂工作:一般公务用车在左后轮上方喷涂“永胜县公务车”,在右后轮上方喷涂“严禁公车私用”和监督电话号码。(据11月21日中广网《新闻纵横》报道) 在公务用车的车身上喷涂标识,使公车身份公开化,以便外界监督,防范公车私用和滥用行为。应该说,这是一个重要的公车管理举措,值得肯定。 各地公车改革已经探索多年,各种治理措施纷杂呈现,效果也不尽相同,但大多以失败告终。部分地区的公车改革流于表面,甚至沦为官员牟利的道具,在改革方案里夹带私货,为官员增加福利待遇,致使公车改革不仅难有成效,问题反而愈发严重。因此,政府需要吸取以往的教训,别总是将公车治理搞得复杂化,而应寻求简单便捷的改革之路,使之容易复制推广。 从发达国家和地区的公车治理经验来看,对公车喷涂显著标识是一项有效措施,也是成本最低的治理方案,可见其具有广泛的适用性,值得借鉴和学习。事实上,国内也有专家建议政府,采纳公车标识喷涂措施。前不久中纪委亦明确表态,要试点推行公务用车统一标识、GPS定位等制度,加大惩治力度。 公车标识喷涂虽然好处多多,但并非战无不胜的利剑。以往已有经验证明,仅给公车喷涂标识是不够的。比如警车、公检法车辆、城管车辆等等,均涂有部门标识,乃是最为明显的公车,但其私用、滥用行为依然屡禁不绝。因此,标识喷涂只是完善公车治理的第一步,尚需要其它配套措施予以配合,诸如严格执行标识喷涂规定、严厉处罚违规行为、将违规信息公之于众等等。只有切实将权力关进笼子里,提高公车腐败违规成本,对违规者予以零容忍,方能有效遏制公车私用和滥用行为。 |
关键词:标识喷涂,公车治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