惨剧细节“全民不宜”
山西被挖眼男童的案子还没有最后告破,出于关注,媒体一直密集报道此事,能不能把那些让人揪心,甚至心理无法承受的可怕细节省略掉,模糊掉?应该是媒体在密切关注此事时同时应该兼顾到的,原因有二,一是不应该给读者一个“世道原来如此”的误解,因为任何一个社会,都会有这样极端的案例,只是现在信息发达了,只要发生就可以公之于众。另一个原因则是,这些惨剧的细节真的是“全民不宜”!对一个文明的社会来说,这种极端案例有监督的必要,但没有过分展示的理由。 之前曾有报道,某地抓到了小偷,为了警示,把小偷吊在当街示众,为此,还配了小偷被吊着示众的照片。这个情节让我想起多年以前,曾经经常使用的“游街”、“批斗”,即便被游街示众者罪大恶极,死有余辜,但那种展示方式仍旧让人心里很不舒服,至少把一种文明不能承受之残酷再现了。也许,这种方式是对作恶多端者的惩罚,但对普通民众,目睹这种惩罚并不是一件值得欣喜之事,并不能带来更加积极的意义。 古语有“君子远庖厨”,无非是说,古代有学养,层次高的人,是不忍目睹牲畜被宰杀时的惨状的,那是古人力在所能及地远离野蛮,接近文明。对牲畜都如此,何况对人,对罪恶的惩治应该交给法律,这个惩治过程需要法律的严格监控,但对于普通大众来说,还是不看,不知道的好,毕竟对他们的惩治也是被不文明逼就出的另一种残酷。 展示、端详一个悲剧,惨剧的细节,可能仍旧是当下的一大卖点,而具备这种探究心态的社会,显然还没彻底脱离原始,尚未全部走进文明,既然如此,作为引领者,媒体至少不能对这种心态讨好、成全。关于这个不幸的孩子,之后我们希望看到的只有两个:一是案子告破,二是孩子开始康复,开始新的生活,其他的不幸,让我们和孩子一起,不再回首,尽快抹去吧。(佟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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