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除不合格党员,“家丑”不怕外扬
7月12日,溆浦县温水乡党委正式批复该乡景山村党支部大会对党员韩某作出党内除名的决定,并在全乡予以通报。景山村村民说,这样不孝无德的人,应当清除出党。(7月14日《湖南日报》) 党员队伍岂能容忍不孝无德之人?据报道,该党员“2011年以来,其父亲病故未回家送葬,妻子患重病未予照料,在当地影响很坏”。众所周知,给父母“养老送终”是做子女应尽的责任与义务,和妻子相濡以沫、患难与共是做丈夫的分内之事。常人都懂的道理,在这名党员身上为何显得如此苍白?党员队伍容不得这样不孝无德之人! 党员是党的基层组织最基本的构成要素,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党员队伍建设的状况,取决于党员队伍的先锋模范作用发挥得如何。如果党员出了问题,从小处说,会影响党组织作用的发挥,影响党组织的战斗力和生命力,从大处说,会影响党的生死存亡。因此,党员是优秀还是不合格对整个党的走向,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不合格的党员如何清除出党?近年来,党内都在实行对党员的评价机制,不过对评价结果的运用,特别是对不合格党员的处置,一直是个比较忌讳的话题。对于连续两年或者几年被评为不合格又屡教不改的党员,组织上虽然觉得难以容忍,但是为了不引起社会效应,一般都是以教育管理为主,不作清除出党处理。党的十八大报告强调:“提高发展党员质量,重视从青年工人、农民、知识分子中发展党员。健全党员能进能出机制,优化党员队伍结构。”报告对党员的质量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同时也释放一个信号:党员是能进能出,而不是只进不出。 “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我们的党组织更需要勤照镜子,照一照党内还有哪些不和谐的音符,还有没有“老鼠屎”;正正衣冠,捋直衣襟的角角落落,不放过每一个细节;天天洗澡,及时冲洗掉空气中的灰尘和生活中的污渍,洗掉头脑中的杂质;及时治病,找准病根对症下药,发现问题马上处理,治“未病”,也要治“大病”。而对于讳疾忌医、一意孤行者,则要动“手术”,发生“癌变”就要彻底切除。 家丑不怕外扬!有了“丑”不可怕,可怕的是为了“遮丑”而“避开丑”,甚或放任“丑”。亮亮家丑,让广大群众看到党对保持纯洁性和先进性的决心,让广大党员以此为戒,认真查找自身不足,提高党员觉悟,提升自身素质,争做优秀的党员。(徐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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