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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警察当街打架 卷了铺盖卷走人?

http://www.hebei.com.cn 2013-07-16 15:30 长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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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针对网曝的唐山两名女交警光天化日之下在大街上拽着对方头发、死命扭打的视频,河北唐山市公安局官方微博“@唐山公安网络发言人”回应:7月8日上午9时许,唐山市百货大楼交通岗发生两名女子交通协管员相互厮打事件。经查,该二人系劳务派遣公司派遣到交警从事交通协管员工作,因个人矛盾当众厮打。鉴于造成恶劣影响,交警支队已与其解除劳务合同。(中国经济网7月15日)

  何谓劳务派遣公司派遣到交警从事交通协管员工作?说得直白一点就是编制外的人员,是临时工!临时工为何如同一块狗皮膏药,哪里有问题就往哪里贴?就因为没编制,踢起来容易?

  似乎政府哪个部门有舆情,哪里就有“临时工”的身影,“临时工”总能成替罪的“羔羊”。辽宁省西丰县委书记闫立峰的专车套用武警部队假车牌的是临时工;安徽省休宁县“工商执法”公车私用于接孩子放学的是临时工;济源市司法局公车回家途中撞上私家车是临时工;下班后约炮的成都民警是临时工……临时工有个显著的特点,就是出事后都会被除名。毫不夸张地说,临时工已成了“高危”职业,成了一些部门和干部躲避责任的“替罪羊”。

  按照正常思维,“临时工”作为编制外人员,做事更小心谨慎,随便惹事,似乎不合常规,谁会拿自己的饭碗开玩笑呢?难道真应了句俗话:光脚不怕穿鞋的?

  频繁的用临时工“买单”,已经麻木了公众的神经,甚至引发了群众对政府公信力的质疑。到底临时工是自己犯错,还是替人受过,雾里看花水中望月,中间的猫腻自不待言。

  说到底,“临时工”只是相关部门权力滥用的遮羞布,它体现的是个别政府部门急于撇清责任,划清界限,作为推脱的借口。事实上,临时工的“躺枪”,不仅助长了相关单位不作为甚至乱作为的侥幸心理,更让很多真正的责任人免于责任追究和法律制裁,在实质上说已成了一些部门和干部违规违纪后的“挡箭牌”。

  “临时工”的背后,或许有无辜的“替罪羊”。有权必有责,权责要一致,只有各级各部门勇于直面“负面”问题,努力提升运作透明度和危机公关能力,提高行政效能,加大对“临时工”事件的问责强度,“临时工”才不会总成为泄愤口,也才能彰显社会公平与正义。(吴雨潇)

 

关键词:临时工,唐山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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稿源:中国经济网
责任编辑:段沙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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