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开网络投诉,“换汤”更需“换药”
7月1日起,国家信访局门户网站网上投诉全面放开。6月28日,国家投诉受理办公室举行放开投诉受理内容动员会,国家信访局局长舒晓琴出席会议强调要认真办理网上信访诉求、意见和建议,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以更好、更快、更多地解决老百姓的合理诉求,纾缓信访群众的情绪,以实际行动取信于民。(6月30日人民网) 互联网提供了投诉的新途径,多一个途径多一条路、多一份监督多一份威慑。不过,放开网上投诉受理只是投诉方式的增加和改变,要想真正收到实效,还要有“质的变化”,既要“换汤”、更要“换药”。 能否将投诉内容公诸于众,做到公开透明?传统的投诉方式不仅效率低,而且有个硬伤,那就是查处缺乏监督。投诉的问题是否引起上级的重视、是否开始调查不仅其他群众不得而知,恐怕连投诉者本人都不清楚。而互联网是开放的,投诉了谁、投诉了什么问题最好能让大家都看得到,谁也甭想捂住、盖上,让坏人无所遁形。公开透明还有一个好处,就是有利于老百姓的参与,大家一起来补充材料、提供线索。也许,有人会担心网络投诉公开会带来负面影响,会出现恶意诽谤的现象。这种担心大可不必。老话说得好,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到底投诉的问题是不是真的存在,老百姓最清楚。假如冤枉了谁,老百姓自会有公论。并且还有一个相关部门查证的环节,清者自清、浊者自浊,恶意诽谤者也会受到应有的惩处。 能否实行实名登记、网名投诉?也就是说,投诉者注册的资料必须是真实的、通过验证的,但这些资料都是保密的,不向外界公开;而在发表投诉信息的时候,可以使用化名,以保护投诉者的安全。当然,我国至今尚没有专门的法律来保护举报人,如果真心希望群众踊跃举报和投诉,最关键的还是要抓紧出台《举报法》或《举报人权益保护法》,完善举报人保护制度并制订具体的保护措施。 较强的透明性和互动性,是网络具备的天然优势。如果网络投诉多起来、透明起来,把那些坏人坏事都能公开出来,让大家都知道、大家都参与、都来提供线索,众人拾柴火焰高,就象是把坏人放在火上烤一样,让其寝食难安,不光能使干过坏事的坏人付出代价,还会极大地震慑那些试图越轨的人,使他们不敢越雷池半步。(乔志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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