孵化我们的创意 而不是“山寨大黄鸭”
“名噪世界的‘大黄鸭’来武汉了”,很多市民翘首以盼一睹大黄鸭风采,结果发现那是仅有一人高的“迷你小黄鸭”。记者了解到,除了武汉,“大黄鸭”最近在杭州、佛山、无锡等城市中都有出现。(6月2日《长江日报》) 不久前,出现在香港维多利亚港湾的一只巨型黄色橡皮鸭倾倒了无数港人,人们对这只憨态可掬的大黄鸭着了迷。究其原因,在于它看似平淡无奇的设计,却触动了无数人未泯的童心,由此引起人们的喜爱,是自然而然的事。作为一件文化创意产品,大黄鸭的面世无疑是成功的。对这种“巨鸭效应”,香港政界甚至进行了探讨。特区政府行政长官梁振英就认为:“我觉得很值得分析、总结,我们应该学习仿效,这说明创意的价值和重要性。成功的创意可以带动很多的行业”。 但在内地,“巨鸭效应”带来的,却是蜂拥而上克隆大黄鸭形成的山寨效应。山寨版的“大黄鸭”出现在诸多城市的湖面、广场上,此情此景,令人啼笑皆非。从表面或短期来看,这些山寨版的“大黄鸭”或可满足人们一时的好奇心,弥补大家不能一睹大黄鸭真容的遗憾;对于炮制这些山寨“大黄鸭”的开发商来说,通过山寨捷径把大黄鸭引进来,可以在短时间内聚拢人气,由眼球效应取得经济效益,但这种做法,从法律上讲具有侵权嫌疑,从长远来看,更不是一个企业、一座城市可行的可持续发展之路。 对于急匆匆引进这只“大黄鸭”的企业或城市来说,抄袭、模仿他人产品是否牵涉侵权,恐怕是不在其考量之内的,其唯一看重的,大概唯有一个“利”字。而这,也是一些国人在炮制山寨产品时的共同心态。放眼当下,从山寨手机到山寨春晚,“山寨文化”已经无处不在地渗透到社会、经济、文化生活的各个层面。难道说我们的想象力和创造力,已贫乏得只能照着别人的葫芦画自己的瓢? 大黄鸭四处“孵化”,出现在众多城市里,看似为城市增添了亮点,实则暴露出我们缺乏创新的动力和自信,只能跟在他人身后亦步亦趋的现状。无论是从尊重知识产权,还是鼓励创意经济的角度,政府都理应对这种山寨货大行其道的做法明确否定才是。耐人寻味的是,一些城市政府对这种山寨货色泛滥成灾的现象也熟视无睹,大概也是出于“繁荣”文化产业、拉动GDP增长的考量吧?但在山寨之路上一条道走到黑,终究是行不通的。企业不断壮大、经济持续增长的动力,终归在于创新与创意,而不是山寨。(屈正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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