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房配置就该多些“民生向度”
4月9日,住建部发布《关于做好2013年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要适当上调收入线标准,有序扩大住房保障覆盖范围。今年年底前,地级以上城市要明确外来务工人员申请住房保障的条件。 保障房向外来工开放,对农民工来说,无疑是慰藉人心。长期以来,跟户籍挂钩,已然成了保障房分配的通则。尽管随着坚冰的撬动,将外来工纳入住房保障范畴,已成时势所趋,可就目前看来,各地尺度也仅限于开放公租房,但公租房租金不便宜,申请门槛又高,其覆盖面有限。 而今,住建部在通知中,要求保障房向外来工有条件地敞开“大门”,并明确了时间表,这契合了关乎“分配公平”的底层诉求。应该说,保障房覆盖面“扩容”,向外来工开放,既攸关民生福祉,又事关经济全局。在当下,保障房问题动辄被聚焦,不仅是因“供应不足”与“入住率低,存在闲置”的供需纠结,还在于其分配公平。置于外来工居住条件较差,主要依靠工地、棚户区、农户出租房等解决的语境下,如何将二者对接,实现保障房物尽其用,也改善外来工居住环境,尤为重要。 将外来工纳入住房保障体系,也是城镇化加速的需要。保障房作为安居工程的重中之重,也是房地产结构调整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它在分配制度上的“风吹草动”,也能带动公共服务、城市经济全局性的变化。设立保障房扩围的时间点,也能助推城镇化建设。当依附在保障房分配上的户籍歧视被剥离,外来人口融入城市、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也就失去了一道路障。在经济转型的宏观语境下,保障房在分配制度上突破掣肘,在刺激消费、倒逼基础设施完善等方面,发挥正面影响力,为新型城镇化铺路。 城镇保障房对外来工开放,有利于促进公共服务均等化,为城镇化提供内生动力,也能体现对外来人口的关怀,提升惠民含量。这种民生向度,也应是制度改革的立足点。(相关报道见4月10日《新京报》)(佘宗明) |
关键词:保障房,安居工程,外来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