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罚"带头人"是整治"中国式过马路"好招
4月9日起,北京将严罚“中国式过马”带头人,“带头”闯灯的行人将面临罚款,对于态度蛮横、拒不服从纠正,有妨碍民警执行公务甚至是袭警行为的人员,公安机关将依法严肃处理。按此前法规,行人闯红灯将处10元罚款。 众所周知,“中国式过马路”的主要表现就是行人集体闯红灯,逼停正常行驶的机动车,严重危害了交通安全。从保障道路交通安全角度说,对于“中国式过马路”的行人必须给予惩处。北京对于“中国式过马路”的整治措施只是严罚闯红灯的“带头人”,并不处罚后面闯红灯的行人。应当说,从表面上看,这样的处罚确实有点不公平,没有做到一视同仁。不过,作为普通行人,从整治“中国式过马路”的实际效果角度讲,笔者以为,严罚闯红灯的“带头人”实际上是招好棋,能比惩处所有闯红灯行人取得更好的遏制效果,类似于军事上的斩首策略和“擒贼先擒王”的谋略。 实际上“中国式过马路”有一个典型特点,很多行人一开始并不敢闯红灯,也没打算闯红灯。但是,一当看到有其他行人闯红灯,看到其他行人率先闯红灯之后,就会自觉不自觉的跟着闯红灯。从这个角度说,“中国式过马路”实质上带有强的跟风性,并非行人的自觉行为。 再者,从法律角度讲,只严罚闯红灯的“带头人”,而不惩处后面跟风的行人,符合罚责一致原则。虽然从表面上看,“带头人”和追随者在闯红灯行为上产生的危害是相同的,都危害了交通安全。但是,实质上有所不同,追随者是在“带头人”产生危害之后效仿,并没有让危害程度进一步加大。 事实上俗话说的好,“枪打出头鸟”,杀鸡儆猴,在路口带头闯红灯的“带头人”就是违反交通规则的“出头鸟”,就应该先拿他们开刀。只有“杀”了“带头人”这只“鸡”,才能对追随“带头人”的普通行人的那群“猴”起到警告和警示作用。 总而言之,整治“中国式过马路”关键就是要遏制“带头人”的闯红灯行为,没了“带头人”,大多数等待绿灯的行人也就不敢越雷池一步。因此,从实际效果和惩处心理角度说,严罚闯红灯的“带头人”开对了药方,是招好棋,打中了闯红灯现象的七寸和要害,所以包括北京在内的很多城市采取这一策略。另一方面,必须加大对行人的劝导、引导力度,通过长期教育和引导,逐渐让公众养成红灯停、绿灯行的良好习惯,文明过马路。要知道对于大多数人而言,并不在乎几十块钱的罚款,这点罚款的威慑力并不大,况且很多时候带头闯红灯不一定就会被逮着罚款。 |
关键词:中国式,带头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