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食品不是“报道”出来的
近几年某些对食品安全的报道屡现不客观、不全面的现象。广东省政协委员李汴生建议,媒体或管理部门应设立食品专家监审,今后涉及食品安全的报道应通过监审。(1月29日《南方日报》) 关于食品安全,少数新闻报道确有夸张失实,也导致了民众误解、恐慌等消极后果。鉴于此,李汴生的担忧,也算言有所指。理想状态下,经过食品专家的把关,“稿件”的精准度定能极大提高。但一个问题是,所谓专家并非总是客观中立的,反倒易沦为利益群体“代理人”——既然如此,拿什么保证监审的公允呢? 围绕食品安全报道,媒体该尊重专家的权威意见,但专家们也应尊重新闻生产方式。但凡对新闻机构的运作模式稍有了解,便会明白,新闻在成稿之前,多会咨询专家观点。仰赖此程序,多数事实性、知识性“谬误”得以避免。设监审的建议,却有打破双方既有默契的风险。 从无证据表明,媒体在食品安全领域极少数报道的偏失,造成了不可容忍的恶果。事实上,在现有的框架内,少之又少的“偏颇报道”,已能获得严肃处置。由新闻机构的内部考核、行业协会的道德守望,及主管部门的业务管理,构成了成熟的监督体系,确保“违规报道”能被及时纠偏。追求食品安全,需要各方恪守边界:对媒体而言,监督之时也要客观报道,避免误导;对专家来说,则是理性建言,减少偏激的主张。(蒋璟璟) |
关键词:毒食品,食品安全,报道 |